- 项目名称: 富锦市国际健康精品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富锦市经开区
- 规模: 总建筑面积51402.25㎡,本项目建筑工程主要包括酶发酵车间一栋、液糖车间一栋、海藻糖车间、水处理及消防水站一栋、库房一栋、成品库一栋、门卫一、门卫二、办公楼一栋、综合楼一栋、食堂一栋及相应的辅助及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供电、道路等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国际健康精品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地块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 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报批报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锦市国际健康精品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地块一
)
已由《关于
富锦市国际健康精品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富发改[2021]68号)文件批准建设
,
项目建设单位为
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富锦市国际健康精品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地块一
)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
富锦市经开区。
2.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51402.25㎡,本项目建筑工程主要包括酶发酵车间一栋、液糖车间一栋、海藻糖车间、水处理及消防水站一栋、库房一栋、成品库一栋、门卫一、门卫二、办公楼一栋、综合楼一栋、食堂一栋及相应的辅助及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给排水、采暖、供电、道路等设施。
2.
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
5
质量
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
竣工验收
等
服务
,包括但不限以下
工作
内容
:
2.
6
.1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报批报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其他管理等;
2.
6
.
2
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3竣工验收
:
工程竣工验收服务等工作
。
2.
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
2.
8招标控制价:29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84万元,工程监理:182万元,竣工验收:29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
2
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竣工验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
2
.1项目总负责人
1人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
2
.2项目管理负责人
1人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3
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1人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
3.2.4
竣工验收
负责人
1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
3.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负
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各项目负责人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3.5.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5.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0
6
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1
4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
7.2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
。
7.3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
8号楼四楼)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4-2366288
招
标
人:黑龙江富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富锦市工业园区锦园路南段路东
联
系
人:
常先生
联系电话:
0454-807811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智学街
111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451-82398999
电子邮箱:
zhengchangxiangmu@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