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东青云小区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东青云小区
- 规模: 东青云小区:涉及到青云小区1-22号楼,43、44、46号楼以及新华综合楼共26栋楼的周围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33386平方米,砌块路面铺装45839平方米,路缘石6619米,路边石1326米,挡土墙161米,车棚(含充电桩)7座
- 范围: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东青云小区、西青云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3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QT0200G24051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东青云小区、西青云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由齐齐
哈尔龙耀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由齐龙发改工信科技发
[2023]
19
号
、
齐龙发改工信科技发
[2023]
21
号
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匹配,项目出资比例
中央预算资金
60%,地方匹配40%
,招标人为齐齐哈
尔龙耀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
建业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东青云小区、西青云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东青云小区、西青云小区
。
2.2.1
项目计划投资:
7070.23
万元;
其中:
东青云
小区
3248.13
万元;
西青云小区
3822.10
万元
。
2.3
建设规模:
①
东青云小区
:
涉及到青云小区
1-22号楼,43、44、46号楼以及新华综合楼共26栋楼的周围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
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
33386平方米,砌块路面铺装45839平方米,路缘石6619米,路边石1326米,挡土墙161米,车棚(含充电桩)7座。
铺设室外给水管线
2486米,直径1200毫米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55座,更换地沟给水管线3587米。铺设污水管线4856米,污水出户管354米,直径1000毫米预制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54座;铺设雨水管线1274米,雨水口连接管76米,直径1000毫米预制混凝土雨水检查井38座,预制混凝土偏沟式双箅雨水口30座。购置安装庭院灯190基(含原有利旧90基),配电箱3个(含原有利旧2个),电缆4050米。修缮台阶面积272平方米,散水面积3117平方米。
②
西青云
小区:
涉及到青云小区
23-32号楼、34-42号楼、47-50号楼以及52-54号楼共26栋楼的周围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
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
50895平方米,砌块路面铺装44406平方米,路缘石5251米,路边石1537米,挡土墙241米,车棚(含充电桩)9座。
铺设室外给水管线
2100米,直径1200毫米砖砌圆形立式闸阀井40座,更换地沟给水管线5555米。铺设污水管线5788米,污水出户管432米,直径1000毫米预制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74座;铺设雨水管线1274米,雨水口连接管76米,直径1000毫米预制混凝土雨水检查井38座,预制混凝土偏沟式双箅雨水口30座。购置安装庭院灯195基(含原有利旧95基),配电箱3个(含原有利旧1个),电缆4200米。修缮台阶面积407平方米,散水面积4525平方米。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计划服务期限:
202
4
年
06
月
10
日至
202
5
年
10
月
30 日(实际
服务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具
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7 本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319.70
万元,其中设计费
124.9
0
万元、监理费
70.7
0
万元、造价费
65.39万元、项目管理费58.71 万元、招标代理费
(本次不作为报价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设计: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监理: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
资质;
3.1.3
造价
咨询
: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能力及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
3.1.4
项目管理:投标人须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及取得相应注册职业资格
人员;
3.1.5 招标代理:投标人须具备招标代理能力及取得相应注册职业资格人员或工程
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牵头人必须为监理单位,由牵头人负责报名登记。
3.2.2
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
联合体内成员各
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2.5
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
5
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
1)
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
:要求
1人,应为牵头单位注册人员,
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企相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
2)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企相符,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监理工程师无级别划分)。
(
3)设计负责人:要求 1 人,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注册执业资格,
证企相符
。
(
4)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要求 1 人,具
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证企相符。
(不可同时兼任
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
(
5)造价
咨询
负责人:要求
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
)
,
证企相符。
(
6)
招标
代理负责人:要求
1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企相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已完成工程类代理业绩一项。
(
7
)投标人提供
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
并提供本
单位
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
4
年
02
月至
202
4
年
04
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上述人员
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人员的
退休证及
企业对其聘请的聘用
合同。
3.4 其它人员要求:
(
1
)
监理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相关要求,
如总监理工程师有兼职,应增派总监代表,总监代表资格应符合
(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相关要求
。
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2
人(含
2
人),监理员至少
3
人(含
3
人)
。
(
2
)
设计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建筑或结构专业、给水
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各
1 人,提供
相关
注册类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
(
3
)
造价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要求至少
2人(含 2 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造 价职称证 。
(
4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要求至少
2
人(含
2
人
)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
5)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要求至少2人(含2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大专工程类学历证明。
注:
上述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
并提供本
单位
为其连续缴纳
3个月(202
4
年
02
月至
202
4
年
04
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人员的
退休证及
企业对其聘请的聘用
合同。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
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招标代理负责人
近三年内(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3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全过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应
首
先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
http
://
www
.
hljggzyjyw
.
org
.
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
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
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0
5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05
月
3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
同
),
逾期交易平台将
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
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2 招标文件免费,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年
05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
心。
6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须到达开标现场。
6
.4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上传投标文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招投标监督
9
.1
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
网址:
http://ggzyjyw.hlj.gov.cn/)
,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9
.2
线下投诉渠道
①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
45号楼
电
话:0452-2799768
邮
箱:
qqhrggb@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
18
号
电
话:
0452-2427457
邮
箱:
3182631299@qq.com
10
. 联系方式
名称:齐齐哈尔龙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马路
116
号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方式:
0452-
22866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建业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新化小区地质
8号楼2单元102室
联
系
人:
顾女士
电
话:
0452-
2430887
邮
箱:
hljjy008
@
163
.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