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新兴产业区孵化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黑龙江齐齐哈尔新兴产业区孵化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 规模: 新建标准化厂房4万平方米及园区配套道路10000平方米、给水管线1500米、排水管线1500米、供电线路1500米、供热管线1500米 2.2.1工程投资:11875.38万元(其中施工费用11780.38万元,设计费用95万元) 2.2.2建设面积:4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总工期:504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08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2.5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2.2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4万平方米及园区配套道路10000平方米、给水管线1500米、排水管线1500米、供电线路1500米、供热管线1500米 2.2.1工程投资:11875.38万元(其中施工费用11780.38万元,设计费用95万元) 2.2.2建设面积:4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总工期:504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08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2.5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07
项目详情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FJ0200G230607001001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齐齐哈尔新兴产业区孵化器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以
齐发改审发
[2022]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评定分离方式
,资格预审得分计
入到投标环节得分中。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2.2
建设规模:
新建标准化厂房
4
万平方米及园区配套道路
10000
平方米、给水管线
1500
米、排水管线
1500
米、供电线路
1500
米、供热管线
1500
米
2.2.1
工程投资
:
11875.38
万
元
(
其中施工费用
11780.38
万
元,设计费
用
95万
元
)
2.2.2
建设面积:
4
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
504
日历天,计划设计工期:设计周期为
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完成
,计划施工工期:
202
3
年
08
月
15
日
-202
4
年
12
月
31
日
(
实际
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2.5
标段划分:
无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以
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
3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 并提交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
设计单位
。
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1
信誉要求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1.4.3
的任何情形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
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1
项
目
取
消
报
名
,
凡
有
意
参
加
申
请
者
,
请
在
“ 黑 龙 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
16 时 00分至 2023 年
7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7
日
10
时
00
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在开标时间前, 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
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
9
.1 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9
.2 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
297号219办公室
电
话:0452-2412346
邮
箱:
qsysjts@163.com
②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
话:
0452-2427457 邮 箱:3182631299@qq.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铁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
标
人:齐齐哈尔鹤东产业新区投资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15303620006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
32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0452-6165815
电子邮件: qqhr@gzxmgl.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