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汤原县发布时间:2023-12-0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规模: 工业园区新铺设电力管线12700m,迁改电力塔一座;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承担的项目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并全部通过项目终审部门的终审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编制、配合审计工作、协助完成工程造价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汤原经济开发区; 2.3服务规模:工业园区新铺设电力管线12700m,迁改电力塔一座;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承担的项目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并全部通过项目终审部门的终审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编制、配合审计工作、协助完成工程造价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2-07 16:10:43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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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642665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ZX(G)2023-0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汤住建复 (2023)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电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2 服务 地点: 黑龙江省汤原经济开发区

2.3 服务 规模: 工业园区新铺设电力管线 12700m,迁改电力塔一座;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承担的项目全部咨询服务工作并全部通过项目终审部门的终审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编制、配合审计工作、协助完成工程造价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 13.9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拟派项目 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 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并 提供近连续 3个月(202 3 08 -2023年 10 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 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人员入职不足 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3年 10 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 3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 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 2023年12月 07 18 00分至 2023年12月 14 18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12月2 8 09时 0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 3 12月2 8 09时 0 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 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汤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54-7623832

人: 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人: 董博

联系电话: 0454-7626177

招标机构: 黑龙江天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 733号国际金融大厦1002室

人: 王女士

话: 0451-88103700

电子邮件: tczxgongsi@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