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乌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原始电力网线迁移项目

抚远市发布时间:2024-09-1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抚远市乌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原始电力网线迁移项目
  • 项目地址: 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
  • 规模: 包含原有电缆线路及高压架空线路拆除、新建10KV电缆线路、环网柜、电缆中间对接箱、断路器、隔离开关等配电装置和配电设备的安装及接地工程
  • 范围: 包含原有电缆线路及高压架空线路拆除、新建10KV电缆线路、环网柜、电缆中间对接箱、断路器、隔离开关等配电装置和配电设备的安装及接地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8-02 00:33:22
存证哈希值:
D30EFE309ACBAB2104D626A02A02BD3C128027FE9A0DA1E0BC30353F7AF15C66
区块高度:
31916747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404G24072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远市乌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原始电力网线迁移项目 已由抚发改字【 2023】41号 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 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抚远市乌苏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原始电力网线迁移项目

2.2建设地点: 抚远市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

2. 3 建设规模: 包含原有电缆线路及高压架空线路拆除、新建 10KV电缆线路、环网柜、电缆中间对接箱、断路器、隔离开关等配电装置和配电设备的安装及接地工程。

2. 4 计划工期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共计 45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 全部内容。

2. 7 最高投标限价: 3365748.24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伍级(含伍级)、承试伍级(含伍级) 及其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同项目经理 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年5月 至 2024年7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 ,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 承诺 按照 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 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如新成立企业,则为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4. 3 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 “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需提供承诺,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 4.4 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 4 7 29 16 00分至202 4 8 5 16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月21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1日 9时00分 (同投标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 如遇到 “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 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 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

3. 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 如遇 “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454-2132509

人: 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址: 抚远市抚远镇

人: 吴先生

话: 0454-2132509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交香颂 A座1703

人:李正莲、赵德有、王赛男

话: 13159849371

电子邮件: zczxzb2023@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