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监理

宁安市发布时间:2024-01-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境内
  • 范围: 该项目共20座桥,水毁重建。包括北石三队至江北村北石一队东小桥,桥梁全长17.74m;东沟村至三陵村东沟村北小桥,桥梁全长20.74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一林场尔站5号桥,桥梁全长44.54m;海宁公路至黄旗村黄旗沟东小桥,桥梁全长17.74m;湾沟至五峰公路金家南桥,桥梁全长31.54m;景山-胡家村公路景山村南小桥,桥梁全长15.54m;帽山沿江公路-红土村红土村西小桥,桥梁全长15.54m;宁安—鹿道公路明星东小桥,桥梁全长15.54m;宁红公路—大兴公路大兴村小桥,桥梁全长15.54m;庆城村至盘岭村盘岭小桥,桥梁全长17.76m;清泉村至永泉清泉小桥,桥梁全长15.54m;湾沟至五峰公路太平桥,桥梁全长31.54m;尚屯至尔站无名桥9,桥梁全长25.54m;横道河子至东京城兴安村桥,桥梁全长15.54m;C907北湖村至北扶公路五七桥,桥梁全长53.2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5号桥,桥长54.0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6号桥,桥长70.06m;新安至团山子民主桥,桥长44.5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三场桥,桥长86.0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卫东2号桥,桥梁全长25.54m,桥梁总长度633.92m ;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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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4-01-30 09: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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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304G240119001001 1.招标条件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2023】93号《关于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3】88号《关于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3】76号《关于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五七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发[2023]30号《关于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五七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宁交发【2023】31号《关于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宁交发【2023】33号《关于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备资金,项目业主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境内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共20座桥,水毁重建。包括北石三队至江北村北石一队东小桥,桥梁全长17.74m;沟村至三陵村东沟村北小桥,桥梁全长20.74m; 大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一林场尔站5 号桥, 桥梁全长44.54m;海宁公路至黄旗村黄旗沟东小桥,桥梁全长17.74m;湾沟至五峰公路金家南桥,桥梁全长31.54m;景山-胡家村公路景山村南小桥,桥梁全长15.54m;帽山沿江公路-红土村红土村西小桥, 桥梁全长15.54m;宁安 — 鹿道公路明星东小桥, 桥梁全长15.54m;宁红公路—大兴公路大兴村小桥,桥梁全长15.54m;庆城村至盘岭村盘岭小桥,桥梁全长17.76m; 清泉村至永泉清泉小桥,桥梁全长15.54m;湾沟至五峰公路太平桥,桥梁全长31.54m;尚屯至尔站无名桥9,桥梁全长25.54m;横道河子至东京城兴安村桥,桥梁全长15.54m;C907北湖村至北扶公路五七桥,桥梁全长53.2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5 号桥,桥长54.0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6 号桥,桥长70.06m;新安至团山子民主桥,桥长44.5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三场桥,桥长86.06m;尔站经营所至尔站二场卫东2号桥,桥梁全长25.54m,桥梁总长度633.92m。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的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3JL1 2023年宁安市农村公路水毁桥梁抢修工程监理 20座水毁桥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109.9810 2.5招标控制价:1099810元 2.6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项目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的施工监理企业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a.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633.92延米的四级及以上公路的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项目(桥梁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及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2)有从其他在任项目的,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0月0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本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3.1.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 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企业关系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中标情况,若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评标委员会将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线上递交工作。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5.5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453-8854881 招 标 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宁安市宁安镇古塔东街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0453-7896017 招标代理: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451号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    话:0453-6763999 电子邮箱:hljjianton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