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排水(雨水)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 项目名称: 通河县排水雨水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通河县主城区
- 规模: 金街,柳树街、松花江大街新建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对部分现状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 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排水(雨水)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通河县主城区 2.3建设规模:金街,柳树街、松花江大街新建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对部分现状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 ; 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06
项目详情
通河县排水(雨水)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项目编号:
SZJL0111G24111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通河县排水(雨水)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标段
监理
已由
通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发
[2022]7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一般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监理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通河县排水(雨水)防洪排涝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通河县主城区
2.3建设规模:
金街,柳树街、松花江大街
新建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对部分现状排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改造。新建雨水管道
2249米,改造污水管道2003米。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6月30日
;
计划工期:
198日历天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2
个标段
,
本项目为
第二标段
。
招标控制价
30万元
。
2.8最高
投标限价:
30000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个月(
2024年08月到2024年10月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年11月15日12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2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6日08时30分
。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6日08时30分
。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评定分离方法-集体议事加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监督人:
程前
联系电话:
0451-57436101
招
标
人:
通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姜野
地
址:哈尔滨市通河县杜鹃街和谐家园东北侧约
120米
电
话:
1554635855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汪涛
电
话:
0451-51050824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7层
日
期:
2024年11月15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