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石岩林场蚕场租赁权交易公告

宁安市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安市石岩林场蚕场租赁权交易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9 08:54:0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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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石岩林场蚕场租赁权 拍卖公告

牡宏源拍字【 2025】09号

我公司接受委托,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面积及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租赁面积、位置等信息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为竞买人提供,标的在拍卖前须竞买人自行实地鉴定或鉴别此次标的物的品质及价值,了解清楚地块情况、林木生长情况情况、病虫害情况及道路交通情况等,调查标的潜在风险。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委托人以交割时点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得后买受人再对标的提出质疑,委托人和拍卖人概不受理。

2、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与委托人签订《租赁承包协议》。租期2026 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3、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应按照承包协议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依规利用和自主经营所租赁的蚕场。所需经营手续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的蚕场租赁权,不含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其他设备设施。买受人必须保证委托人的蚕场完好无损,不得人为破坏和改变数量和用途。买受人在租赁经营期间发生群众信访、纠纷或其他原因不能顺利经营该标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损失。

5、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滥砍滥伐树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改变约定用途,禁止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林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如有擅自改变用途,委托人有权收回并重新发包,并不退还买受人已交的租金。

6、租赁期内,蚕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均由买受人全部负责。

7、买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有权制止除发包人正常生产经营外的一切非法经营活动。

8、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发包人开展各项相关执法工作。

9、买受人在合同期内严禁野外用火,合同期内买受人承包的蚕场安全防火工作由买受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在合同期限内出现一切人员伤亡事故和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以及全部赔偿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负。

10、买受人不得在承包区域内建设永久性建筑,否则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法违约责任,买受人需要建设临时建筑设施,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买受人建设的临时建筑设施由买受人自行拆除,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11、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包、转兑,一旦发生以上情形,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回买受人租赁费用。买受人私自转让、转包的行为无效,且受让方与委托人无任何关系,经营活动不受本合同约定和法律保护。

1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征占用林地林木等情况,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人只负责退还占用买受人范围内未到期部分的租赁费用,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13、买受人租赁期间,负责保持租赁范围内林地林木的完整性以及维护委托人和自身合法权益,负责租赁范围内的防火、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发生林业案件时,买受人应协助委托人进行调查、处理。由火灾、盗伐等情形引起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4、买受人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资等要集中管理,在每年11月30日前,进行清理或无害化处理,并恢复原样,否则由委托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5、租赁期内买受人要在委托人的指导下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所产生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6、 特别说明: 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须与拍卖人联系了解标的竞拍流程及标的现状,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标的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及相关协议、规则与须知均予以认可。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已知及未知瑕疵),拍卖成交后同意按约定履行。竞买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17、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反拍卖公告、规则、须知、协议中所有条款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做为违约金直接打入拍卖人对公账户内。

18、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文号:牡金评报字(2025)第061号)。

三、拍卖及展样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 2025年9月23日9时、10时和11时开始。其中1-6号标的9时、7-12号标的10时、13-19号标的11时开始

拍卖网址: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展样时间: 2025年9月8日至9月19日工作时间

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22日16时;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 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2、登记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华侨小区。

3、登记材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机构:代码证原件、 负责人 身份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名章。 负责 人如不能出席本次拍卖活动,应与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 机构 登记材料。

4、竞买保证 金:竞买人应于 2025年9月22日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如需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并显示“获得竞买资格”。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竞买人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 “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 截止时间前 2日操作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5、竞买人签署《竞买协议》及相关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公司联系。

五、竞买规则

本次 拍卖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为 1000元及1000元的整数倍。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电子竞价阶段,在进入竞拍倒计时(3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服务指南”进行下载 相关操作手册 。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牡丹江宏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华侨小区

联系人:全经理

联系电话: 13945317531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451-85975678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4009980000

牡丹江宏源 拍卖有限 责任 公司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我公司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上对位于宁安市石岩林场蚕场 3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并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签署《竞买协议》及相关文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以标的交割时点的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委托人现场展示指定为准,以现状拍卖。 标的成交后,标的物由买受人负责看护。 标的移交,保管权随之转移,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标的 物的毁损、灭失、相关费用、事故等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期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面积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 -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承包协议》,如逾期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拍卖人和委托人不作标的租赁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租赁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租赁权转移时如需缴纳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的税、费)。

十二、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注册,自然人:用户类型选择 “自然人”;法人: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产权)”。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完善基本信息,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并电汇竞买保证金。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2日“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六、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七、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提示: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