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宝清县县域内
- 规模: 升级改造或建设临时避险场点和中长期避难场所,共计173个,其中:县级单位18个,乡镇级单位10个,村级单位145个,并配备相应设施和设备,用于满足全县33.14万人的临时避险和中短期避险
- 范围: 升级改造或建设临时避险场点和中长期避难场所,共计173个,其中:县级单位18个,乡镇级单位10个,村级单位145个,并配备相应设施和设备,用于满足全县33.14万人的临时避险和中短期避险。建设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应急通信、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避难住宿、应急交通、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消防等方面 ; 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等工程咨询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0702G25081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宝清县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
2025】16号 )
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
。
招标人为
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2.2
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宝清县县域内。
2.3建设规模
及内容
:
升级改造或建设临时避险场点和中长期避难场所,共计
173个,其中:县级单位18个,乡镇级单位10个,村级单位145个,并配备相应设施和设备,用于满足全县33.14万人的临时避险和中短期避险。建设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应急通信、应急医疗卫生救护、避难住宿、应急交通、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消防等方面。
2.
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
。
2.
5
质量
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等工程咨询服务
,包括但不限以下
内容
:
2.6.1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2.6.2工程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全部工作;
2.6.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102.78万元(项目管理:20.99万元;监理26.63万元;设计:35.07万元;施工图审查:1.82万元;造价咨询:18.27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及其他组织,
并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
具备
相应的
履约
能力,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3.1.1项目管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
3.1.2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施工图审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类及以上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书;
3.1.5造价咨询: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3.2.1
项目总负责人
1人
:
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
3.
2
.
2项目管理负责人
1人
: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3.2.
3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证书;
3.2.5
施工图审查负责人
1人
:
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3.2.6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提供
投标人
为
以上人员缴纳的近
3个月
(
2025年05月到2025年07月
)
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和国家相关行业人员配备要求,自行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
,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5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
3.5.1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各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3.
5
.2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
拟派各项目负责人
至投标截止日,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5
年
08
月
22
日
17
时
00分至202
5
年
08
月
2
9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
7.2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
。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宝清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
0456-5419163
招标人:
宝清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
宝清县宝清镇胜利街
414号
联系人
: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69-542261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华润欢乐颂
2栋3层3G09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780465486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