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2024年续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第三标段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2024年续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
- 规模: 对香坊区新成南小区、香坊区建成家园小区、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香坊区果园小区、香坊区明珠家园小区、香坊区三新家园小区、香坊区绝缘小区、香坊区亚麻星华小区、香坊区哈轴红旗小区、香坊区哈轴建北小区、香坊区王兆龙鑫三片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49837.82m2,总楼栋数约为251栋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2024年续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香坊区新成南小区、香坊区建成家园小区、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香坊区果园小区、香坊区明珠家园小区、香坊区三新家园小区、香坊区绝缘小区、香坊区亚麻星华小区、香坊区哈轴红旗小区、香坊区哈轴建北小区、香坊区王兆龙鑫三片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49837.82m2,总楼栋数约为251栋 ; 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优先中标价高的标段
- 概况: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2024年续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香坊区新成南小区、香坊区建成家园小区、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香坊区果园小区、香坊区明珠家园小区、香坊区三新家园小区、香坊区绝缘小区、香坊区亚麻星华小区、香坊区哈轴红旗小区、香坊区哈轴建北小区、香坊区王兆龙鑫三片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149837.82m2,总楼栋数约为251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JL0100G24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香坊区
2024
年续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
2024
年续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
2.3
本项目
建设内容
及规模
:对香坊区新成南小区、香坊区建成家园小区、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香坊区果园小区、香坊区明珠家园小区、香坊区三新家园小区、香坊区绝缘小区、香坊区亚麻星华小区、香坊区哈轴红旗小区、香坊区哈轴建北小区、香坊区王兆龙鑫三片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1149837.82m2
,总楼栋数约为
251
栋。
2.
4
计划
工期:
2024年
8
月
10
日
—202
5
年
10
月
31
日,共
447
日历天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2.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7
招标范围:本工程
施工
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3
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对
3
个标段投标,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优先中标价高的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香坊区新成南小区、香坊区建成家园小区、香坊区仁和家园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
411301.2m2,总楼栋数约为78栋;招标控制价为
2638458
元。
第二标段:香坊区果园小区、香坊区明珠家园小区、香坊区三新家园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
296396.43m2,总楼栋数约为76栋;招标控制价为
2504912
元。
第三标段:香坊区绝缘小区、香坊区亚麻星华小区、香坊区哈轴红旗小区、香坊区哈轴建北小区、香坊区王兆龙鑫三片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
442140.19m2,总楼栋数约为97栋;招标控制价为
2929569
元。
2.
9
最高投标限价
为:
8072939元(一标段:
2638458
元;
二标段:
2504912
元;
三标段:
2929569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
甲
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提供
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
2
)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监理组织机构人员。
3.
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
024
年
7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8日8时30分
。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开标方式及时间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
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
.2开标时间
2024年8月8日8时30分
。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
8时30分至9时00分之间
(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
直接
票决定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
哈尔滨
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
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5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竞
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6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0
.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江路
6 号
联
系
人:
王雪莹
电
话:
0451-8726799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2474号
联
系
人:兰明
电
话:
0451-86758888-8009
电子邮箱:
yjzdzt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