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茂勋有机大豆基地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7-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肇源茂勋有机大豆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肇源经济开发区
  • 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2747.50平方米(约4.27475顷),本次主要完成建设5个单体,新建甲类厂房1栋,丙二类仓库1栋,丙二类厂房1栋,锅炉房1栋,消防水池1处,总建筑面积10337.21平方米,包括原料库、4#预处理车间、5#醇提车间一、6#锅炉房、7#消防水池;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共142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4,855,698.1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 范围: 3#原料库(丙类二项):建筑面积3095.20㎡;4#预处理车间(丙类二项):建筑面积5100.14㎡;5#醇提车间一(甲类):建筑面积1179.29㎡;6#锅炉房(丁类):建筑面积602.88㎡;7#消防水池:建筑面积359.7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0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1 14:38:00
存证哈希值:
D9515AA8B1F417613DDC90D543388300437AA5569E761E2C17BAD0A08D779475
区块高度:
20097261

肇源茂勋有机大豆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SG0000G23071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肇源茂勋有机大豆基地建设项目已由 源发改发 202 3 3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肇源县茂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为银行贷款和项目单位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暄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茂勋有机大豆基地建设项目;

2. 2 建设地点:肇源 经济开发区

2. 3 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2747.50平方米(约4.27475顷),本次主要完成建设5个单体,新建甲类厂房1栋,丙二类仓库1栋,丙二类厂房1栋,锅炉房1栋,消防水池1处,总建筑面积10337.21平方米,包括原料库、4#预处理车间、5#醇提车间一、6#锅炉房、7#消防水池;

2. 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 3 08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3 12 30 ,共 142 日历天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执行)

2. 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 施工 质量验收 统一 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所示全部内容

2. 7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24 , 855 , 698.1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 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 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 供近 3个月( 2023 04 -202 3 0 6 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工程量清单 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3年07月 11 18 00分至年2023年07月 18 18 00分(北京 时间,下同)。

4 .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 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 . 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与受理投诉部门: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肇源县松花江大街北 50米

联系人:姜先生

话: 0459-8223159

人: 肇源县茂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东方红街(化肥库北)

人:马永超

话: 13936810110

招标代理机构:暄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新松茂樾山

人:张先生

话: 15046117345

电子 邮箱 15046117345@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