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勃利县勃利镇
- 规模: 主要建有臭氧设备间、臭氧发生器车间、消防泵房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勃利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建有臭氧设备间、臭氧发生器车间、消防泵房等 ;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901G2309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勃发改字
[2023]12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诚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
勃利县勃利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建有臭氧设备间、臭氧发生器车间、消防泵房等。新建构筑物有高级催化氧化池、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地下式消火栓井、阀门井等。改造建构筑物有EBIS池、EBIS池遮光棚、磁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等。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216.6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需提供 近 三个月( 2023年6月-8月 )企业为其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
09
月
06
日
9时至2023年0
9
月
12
日
17时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3年09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监督单位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
话:
0464-8538137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
勃利县东沿河路
6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0464-85380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诚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
1039-3号5层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1504584731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