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重点项目配套一期项目火炬及配套系统项目
- 项目地址: 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
- 规模: 包括园区火炬系统;园区已建管廊与园区火炬之间配套管廊、与末站之间配套管廊、与腾运气体之间配套管廊;火炬区围墙、道路及硬化;各单元之间的配套等
- 范围: 包括园区火炬系统;园区已建管廊与园区火炬之间配套管廊、与末站之间配套管廊、与腾运气体之间配套管廊;火炬区围墙、道路及硬化;各单元之间的配套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08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重点项目配套一期项目—火炬及配套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SG0510G22111600100100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庆高新经初设批字〔 2022 〕 41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营保障中心,资金来源为大庆高新区 2022 年度第一期管投项目立项计划表中安排的“ A 类项目-石化产业项目-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重点项目配套一期项目”中列支,招标人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营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重点项目配套一期项目—火炬及配套系统项目
2.2 建设地点: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
2.3 工程性质:新建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火炬系统;园区已建管廊与园区火炬之间配套管廊、与末站之间配套管廊、与腾运气体之间配套管廊;火炬区围墙、道路及硬化;各单元之间的配套等。
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概算为准。
2.5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9749.58 万元
2.6 计划工期: 19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06 月 30 日。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概算所示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资质条件:
( 1 )设计资质 :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 2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 1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执行。 2 、投标文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 2 )施工部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该施工部分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 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执行。
②施工部分其他人员配备需按照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③按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④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
注:本项目开标期间施工部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证书。 施工部分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施工部分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3 )设计部分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 1 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分项设计负责人:化工专业 1 人,结构专业 1 人,机械专业 1 人、公用设备专业 1 人、电气专业 1 人。以上人员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与上述专业对应的国家设计类注册证书。
3.4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 1 名,按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大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高级职称人员。施工员: 2 名;安全员: 2 名,质量员: 2 名,※标准员 1 名;※材料员 1 名;※机械员 1 名;※劳务员 1 名;※资料员 1 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 2 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 , 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
3.5 信誉要求
( 1 )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
( 2 )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
( 3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 ( 2 )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0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 时间 2022 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评审地点: 大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定标方式
综合评标法。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459-8109298
招 标 人: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营保障中心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0459-6287195
代理机构: 大庆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油服大厦 5 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0459-6287241
电子邮件 : gxctxm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 5 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 - 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 工作台 - 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