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市直属国有林场)监理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4-04-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市直属国有林场监理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市直属国有林场)监理 2.2、工程概况:市本级林场建设防火道路24.00公里,其中,新建防火道路18.00公里,改造防火道路6.00公里,涵洞30道 ; 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并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4-30 20:38:2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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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30114826

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市直属国有林场) 监理

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JT0100G24043000100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市直属国有林场) 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 2024〕2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统筹投入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国有林场(黑龙江山河林蛙自然保护区管护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森林草原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市直属国有林场)监理

2.2 、工程 概况 市本级林场建设防火道路 24.00公里,其中,新建防火道路18.00公里,改造防火道路6.00公里,涵洞30道。 设计标准均为林区四级标准。

本项目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年5月 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 1 0 31日。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并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林区防火专用道路技术规范》(DB51/T 3030-2023),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

标段

里程

主要工作内容

控制价(元)

JL1

24.00公里

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并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20.3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5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 监理 项目

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 监理项目。

3.1.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人。满足下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企业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年1月-2024年3月 社保连续缴费凭证,(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1. 4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 投标人在 2022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2022年度未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3.2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配备专职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工作开始前,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到岗。

3. 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5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05月23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 元人民币。根据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更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通知》规定,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网站 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

人:夏先生

话: 0451-87192897

人: 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国有林场(黑龙江山河林蛙自然保护区管护站)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龙盛路 2955号

人:高先生

话: 0451-87193316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 50-3号

人: 朱先生

话: 0451-82935559-81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