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补充工程
- 项目地址: 明水县永兴镇
- 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干流护岸6段,总长度0.958k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7
项目详情
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补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000G2411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由明水县水务局以明水字﹝
202
4
﹞
63
号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中央国债投资
/地方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
明水县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明水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干流护岸
6段,总长度0.958km。
2.2 建设地点:
明水县永兴镇、繁荣乡
2.3 计划工期:
2024 年 12月 2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9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
2.6
招标控制价:
2148052.63 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
2)财务要求:提供
202
1
年
-202
3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
2020
年后
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审计报告表且符合
上述要求,
202
4
年新成立企业此项不作要求
);
(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 年 0
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
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同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
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连续
3
个月(
2024 年 9月-2024年11月
)
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的有效证明,提供社保
险
证明的查询网址及
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最低配置要求
:
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
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
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2
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
有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 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费为
0
元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由潜在投标人自愿参加。参加勘察的投标人需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已报名标段的网页截图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
平台
(
http://ggzyjyw.hlj.gov.cn/
),
在
线上开标页面,
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
序。
7.2
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00 分
。
7.3 其他事项
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书面异议材
料应由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
缠诉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
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进行投标
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
密。
7.3.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
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
w.hlj.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明水县水务局
电
话:
0455-6213211
招
标
人:
明水县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管理处
地
址:
明水县明水镇邮政街
116号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5-6230217
招标代理机构: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
777号21、22、23楼
联
系
人:
李华丽
电 话: 1814561766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