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第三标段

宝清县发布时间:2024-12-0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第三标段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第三标段; 2.2招标内容:移动泵车(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2-06 17:15:0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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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666588

招标公告

招标 项目编号: SLSJ0702G241206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充设计 已由 双农局 [2024]22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 华耀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宝清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第 标段

2. 2 招标 内容: 移动泵车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 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要求的 “合格”标准;

2. 5 招标控制价: 开标前 15日内公布

2. 6 计划 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 8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 3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 2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 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书或授权代理协议或经销合同等)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12月 07 09 00分至2024年12月 14 09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8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话: 0469-5166706

人: 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址: 双鸭山市宝清县

人: 王先生

话: 0469-516670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华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佳木斯市前进区滨江东路 219号

人: 王先生

话: 1854504280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