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宝清县发布时间:2023-09-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宝清县
  • 规模: 规划建设任务7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地力提升等
  • 范围: 规划建设面积7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地力提升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21 09:30:14
存证哈希值:
EF3D1358E82215D55DB667DD4A26A557A1CFCF312C56484821BDD2FC93C0A119
区块高度:
22840965

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702G230920001001

1. 招标条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已由,项目业主为 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企业自筹;项目最终以批复费用的 7 0%作为招标控制价上线,(最终审核批复计取按照国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招标 代理机构 为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造价 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咨询

2.2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

2.3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任务7万亩,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地力提升等。

2.4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配合决算编制审核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等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造价咨询 :竣工结算评审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竣工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竣工结算书等相关资料,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内多计、重列的项目应予以扣减,对少计、漏项的项目应予以调增 ;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事实不符的内容,应按实调整。审核时发现工程结算与竣工图纸或与事实内容不符时,应约请各方履行确认手续;由总承包人分包的工程结算,其内容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不相符的,应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出具相应的造价成果文件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项目最终以批复费用的70%作为招标控制价上线,(最终审核批复计取按照国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并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www.tzxm.gov.cn/)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工程造价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 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 并在本企业注册(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并提供近六个月内( 2023年03月-2023年08月)中任意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需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注:

1)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总负责人为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2) 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 “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 3 财务 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

3. 4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 投标人不得在 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9时30分至2023年09月2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线上开标。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 .其他

9 . 1本 项目 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9.5根据黑建造价【2018】2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 投标保证金

①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②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9.8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公章):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人:朴明义

话: 0469-5166700

人: 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址: 黑龙江省 双鸭山 宝清

人:金春艳

话: 0469-5166701

代理机构(公章):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 88号四楼阳光厅

人:于萍

联系电话: 0451-8957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