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阿城区发布时间:2023-08-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阿城区中心城区
  • 规模: 更新改造燃气5万户,其中物联燃气表更换5万块、自闭阀更换5万个、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更换5万套、燃气波纹管更换7.5万米、户内立管管道150公里、户内表前表后管道150公里、中压管线更换33公里
  • 范围: 更新改造燃气5万户,其中物联燃气表更换5万块、自闭阀更换5万个、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更换5万套、燃气波纹管更换7.5万米、户内立管管道150公里、户内表前表后管道150公里、中压管线更换33公里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30 13:49:37
存证哈希值:
58FF63AFF0CBA0242CE7AD4C0B0339171D348622B77E0BB66EF7E91D3A2FFC37
区块高度:
21647098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SG0104G230829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2023 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 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匹配 ,出资比例为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60% ,地方财政匹配 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2023 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本项目 位于阿城区中心城区

2.3 建设规模: 更新改造燃气 5 万户,其中物联燃气表更换 5 万块、自闭阀更换 5 万个、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更换 5 万套、燃气波纹管更换 7.5 万米、户内立管管道 150 公里、户内表前表后管道 150 公里、中压管线更换 33 公里

2.4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60%,地方财政匹配40%。

2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3 10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12 3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427 天。( 计划工期为编制投标文件统一标准,具体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需驻场);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设计单位: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 GB1 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取得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最近 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 3 5 月至 202 3 7 月)。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注: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 :【投标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项目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上述人员均须具备最近 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按照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的通知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 5 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6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其投标将否决 ;(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 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 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9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10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第二批)[2023]639号)文件执行,列入文件名录内及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报名即可)

3.1 2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8 30 17 00 分至 2023 9 6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 1 开标时间: 2023年 9 21 09时30分。

7.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 哈尔滨市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人: 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 阿城区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159877982

招标代理机构:德天国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洪湖路 7号4楼

人:周鹭宏、姜东奇

话: 0451-55558088-868

电子邮箱: detianguoze@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