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项目

七台河市发布时间:2025-08-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
  • 规模: 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防洪治理堤防长度为13.488km,涉及东新村至红旗村段,治理范围为东新村、新风村、罗泉河、长发村、部分农田,G11国道(鹤大高速),红旗村,终点连接至G201国道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其对应阶段勘测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7-29 16:43:38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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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1737098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L0000G25072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七台河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测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 七台河 新兴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防洪治理堤防长度为 13.488km,涉及东新村至红旗村段,治理范围为东新村、新风村、罗泉河、长发村、部分农田,G11国道(鹤大高速),红旗村,终点连接至G201国道。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堤防长度为13.488km,其中:新建堤(新风村至红旗村)堤防长 9.343km,东新段堤防加高培厚长度为4.145km;护坡长度8.583km;护岸长度 0.8km; 新建排水涵闸3座,重建排水涵闸3 座; 堤顶路面长度为 12.728km。

2.4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满足审查、审批要求的可研阶段成果。

2. 5 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倭肯河东新村至红旗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其对应阶段勘测 服务

2. 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要求。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 8 最高投标限价: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价格的 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备案登记 水利水电专业 http://www.tzxm.gov.cn/);

3.1.2勘测:具备以下(1)或同时具备(2)和(3):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单位投标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 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获取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 以上职称证 (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负责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 以上职称证 ,证企相符;

3.3.3 勘测 负责人: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证企相符;

3. 3 . 4 以上人员可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 2个岗位,且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增加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 4 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负责人、 勘测 负责人在近 3个月(202 5 3 月至 202 5 5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 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养老保险 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 养老保险 证明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 养老保险 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7月30日14时30分至2025年8月4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 . 其他

9. 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负责人 、勘测 负责人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9.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负责人 、勘测 负责人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4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

9.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七台河市水务局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

话:0464-8261440

人:七台河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处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14号

人:陈先生

话:0464-828547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1楼3110室

人:高先生

话:0451-8213574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