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三合大桥工程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
- 规模: 该项目为改建工程,新建桥梁一座,长度64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三合大桥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 2.3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改建工程,新建桥梁一座,长度64米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665182.3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4月-2021年06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的小型工程配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7-2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G0400G21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三合大桥工程 已由 佳发改投资 [2021]8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 政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三合大桥工程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改建工程,新建桥梁一座,长度 64 米。新建桥梁面积 3357.1 平方米;拆除面积 1992 平方米;道路改造长度合计 376 米,机动车道面积 13614.79 平方米,人行道面积 2193.63 平方米,绿化带面积 1692.03 平方米,交通工程和供热排迁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2.4 工 期:计划工期: 9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08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11 月 01 日。
2.5 招标范围: 完成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29665182.39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 2021 年 04 月 -2021 年 06 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 ;
3.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的小型工程配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18 年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1 年 07 月 05 日 16:00 时至 2021 年 07 月 12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建设网”( http://zfcxjst.hlj.gov.cn/ )完成网上企业登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费为 0 元 /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 2021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6.3 其他事项
6.3.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建议工程量清单在“ www.bqpoint.com ”的下载中心下载黑龙江清单造价软件 10.X 进行计价并投标。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 .hljzbx 。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6.3.4. 电子投标工具在“ www.bqpoint.com ”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造价技术电话 :14798027000
7. 其他
7.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7.2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建设网( http://zfcxjst.hlj.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0454-82890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润发郑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红光社区 074#0 单元 1-2 层
联 系 人: 滕女士 联系电话: 0454-6324777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4-6760086
邮 箱 :jmszbb@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