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施工第十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孙吴县
- 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修缮末级田间道路246条总长250.203km,其中生产路(砂石)246条总长250.203km
- 范围: 完成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施工(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2
项目详情
孙吴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施工第十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Y1103G250523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
以
《关于孙吴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的批复》黑市农字〔2025〕27号
文件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孙吴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地点:
孙吴县
。
2.2
项目规模
/内容
:
(
1
)
田块整治工程:修缮末级田间道路
246条总长250.203km,其中生产路(砂石)246条总长250.203km。侵蚀沟护砌25条总长7.404km,新建沟头防护10座,新建谷坊27座,侵蚀沟秸秆填埋25条总长3.628km。排水沟护砌103条总长106.597km
(
2
)
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
82座。其中:圆涵23座,方涵50座,过水路面9座。
(
3
)
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
1条总长为13.557km。其中:机耕路(砂石)1条总长13.557km。
(
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65日历天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4 招标控制价:
|
标段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
11
|
孙吴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
(红旗片区)
11标段
|
2740.47
|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
2.6招标范围:
完成
孙吴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施工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
能力
。
3.2
资质要求
:
投标人
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已按照建市【
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有效的劳动合同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
2025年5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
注:(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
2)
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
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此标准为最低配备标准)。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
1)
技术负责人须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
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
2025
年
5
月)为其缴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
2)
施工员、质量员须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并证企相符。
(
3)
安全员须
具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并证企相符。
投标人须提供
“根据项目
建设
需要随时增加岗位或人员
”的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5
信誉要求:
(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在
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
2)
在
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须提供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证
明。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
注:
查询时间为近三年,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电子印章。
3.
6
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
2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4
年
12月31日止;202
5
年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3.
7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8
本次招标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
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
5
年
05
月
30
日
18时00分至202
5
年
06
月
07
日
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
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7
月
02
日
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
202
5
年
07
月
02
日
9时00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刘亮
联系电话:
0456-8422862
招
标
人:
孙吴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佘福辉
联系
电话:
0456-844589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24198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