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工程项目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 项目名称: 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13号
- 规模: 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总面积8500m²,规划床位120张
- 范围: 标段编号:FJSG0500G230420001001001标段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控制价(万元):1912万元质量标准:合格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标段包括的单(子)项工程信息编号名称工程特征编号:FJSG0500G230420001001001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工程特征: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总面积8500m²,规划床位120张
- 概况: 工程名称: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招标人:大庆市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13号 建设性质:续建项目 建设规模: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总面积8500m²,规划床位120张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8
项目详情
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大庆市
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以
庆
发改
发
【
202
0
】
181
号
、
庆
发改
发
【
202
3
】
6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和医院自筹,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
大庆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审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施工总承包
招标工程编号:
FJSG0500G230420001001001
招投标监管部门:
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
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招标人:大庆市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
213号
建设性质:
续建项目
建设规模: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总面积
8500 m²,规划床位120张。其中,发热门诊 1500 m²;传染病区 4000 m²;检验中心 1000 m² ;影像检查 500 m² (CT/超声/DR);其他区域 1500 m² (重症监护室 5间、负压手术室2间、负压病房 10°间、透析室、药局、保障用房等)
(土建装饰、强电、弱电、采暖、通风、消防、给排水、空调、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外系统工程已部分完成)
,
续建感染性疾病楼,污水处理站及外网部分,污水处理站土建及电气安装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批准部门: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庆
发改
发
【
202
0
】
181
号
、
庆发改发【
2023】66号
资金来源:抗疫特别国债和医院自筹
计划投资(万元):
5000
万元
二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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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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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SG0500G230420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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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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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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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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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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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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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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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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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3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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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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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2
3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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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括的单
(子)项工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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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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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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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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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SG0500G230420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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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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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总面积
8500 m²,规划床位120张。其中,发热门诊 1500 m²;传染病区 4000 m²;检验中心 1000 m² ;影像检查 500 m² (CT/超声/DR);其他区域 1500 m² (重症监护室 5间、负压手术室2间、负压病房 10 间、透析室、药局、保障用房等)
,
(土建装饰、强电、弱电、采暖、通风、消防、给排水、空调、污水处理站以及配套外系统工程已部分完成);
续建感染性疾病楼,污水处理站及外网部分,污水处理站土建及电气安装部分。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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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3.1.本工程的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下表所列明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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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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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SG0500G230420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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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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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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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19.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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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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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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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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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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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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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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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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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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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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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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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人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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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
1
人、质检员
1
人、施工员
1人
、材料员
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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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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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技术负责人
、
质量员、施工员
、
安全员
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正常使用,
中标公示期内技术负责人
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其他人员
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
如其他省市取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提供相对应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省、市取消人员岗位证书的相关文件。
3、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工程不接受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黑建函〔2019〕508号)处理意见列入“不得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或“记入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或人员投标,自该通报发布之日计起。
6、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7、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
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须承诺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工前,建设单位将对所投标段人员社会保险进行核实。
10、 投标单位提供全部项目班组成员无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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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
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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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http://
www.hljggzyjyw.org.cn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3
年
04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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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问和澄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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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开
始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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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3
年
0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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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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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3
年
04
月
28
日
0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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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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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3
年
05
月
04
日
09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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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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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评审地点:
大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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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性评审
法评标,
票决定标法
定标
,具体定标规则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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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9.1
招标
人不
组织踏勘现场。
9.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
(
http://
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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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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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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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大庆市人民医院
地
址: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
213号
联
系
人:贠铂
电
话:
15776561116
招标代理机构:
建审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
建审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创业新街
27号
联系人:
蒋大明
联系电话:
18
04597229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