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3WQ1标段、23WQ2标段、23NL1标段、23NL2标段、23NL3标段、23NL4标段、23NL5标段、23NL6标段

林口县发布时间:2023-06-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林口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3WQ1标段2标段23NL1标段23NL2标段23NL3标段23NL4标段23NL5标段23NL6标段
  • 项目地址: 林口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林口镇、刁翎镇、青山镇、三道通镇、建堂镇、朱家镇、柳树镇等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1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9 14:38:14
存证哈希值:
F53B0ABA70F25A78FC3351DF0EDA18ED650E18832CF74EEA5830BBF2FA4EAB84
区块高度:
19812937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306G230628002001

1.招标条件

林口县 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林口县交通运输局以林交发[2023]59号、林交发[2023]60号,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以牡交发[2023]100号,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2]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车购税和地方政府自筹构成,招标人为林口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口县202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林口镇、刁翎镇、青山镇、三道通镇、建堂镇、朱家镇、柳树镇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8个标段

1)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标段

序号

名称

桥梁编码

桥长

桥宽

23WQ1标段

1

二十四林班二号桥

C890231025L0020

31.54m

7.5m

2

曙光岔线一号桥

C888231025L0010

31.54m

7.5m

3

一号桥

Y552231025L0010

44.56m

8.5m

4

二号桥

Y552231025L0020

34.26m

8.5m

5

三号桥

Y552231025L0030

44.56m

8.5m

23WQ2标段

6

三家子桥

Y005231025L0050

25.54m

8.5m

7

徐家小桥

Y005231025L0040

25.54m

8.5m

8

石门桥

Y555231025L0010

25.56m

8.5m

9

腰棚二号桥

Y5552310025L0030

25.56m

8.5m

10

种子园一号桥

C897231025L0010

31.54m

7.5m

11

七星东桥

Y046231025L0020

25.54m

8.5m

2)农村公路工程

标段

序号

公路名称

建设里程

23NL1标段

1

良种场至三合公路

16.402km

23NL2标段

2

农丰至碱朱公路

碱西至大碱公路

3.686km

1.053km

23NL3标段

3

富强至吴家孔公路

4.667km

23NL4标段

4

工业园区至硅线石公路

10.014km

23NL5标段

5

东升至源发公路

4.244km

23NL6标段

6

同汪公路至青山公路

5.723km

2.5 最高限价:

2.5.1  23WQ1标段最高限价:1033.0589万元

2.5.2  23WQ2标段最高限价:980.8262万元

2.5.3  23NL1标段最高限价:1296.9023万元

2.5.4  23NL2标段最高限价:592.2760万元

2.5.5  23NL3标段最高限价:602.5080万元

2.5.6  23NL4标段最高限价:839.8015万元

2.5.7  23NL5标段最高限价:515.4543万元

2.5.8  23NL6标段最高限价:1148.3358万元

2.6 计划施工工期:项目计划工期4 48 日历天:项目计划 2023年08月09日 开工建设, 2024年10月30日交工通车,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8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人员最低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03月至2023年05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3.1.3 财务要求:

1)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2)2020年-2022年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1.4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税金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定额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编制。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8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 每个潜在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 29 15 00分至2023年0 7 06 15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自行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清单中如有描述不到的参考现场实际情况,也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中标人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 3 .1  23WQ1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20 09时00分;

5. 3 .2  23WQ2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21 09时00分;

5. 3 .3  23NL1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24 09时00分;

5. 3 .4  23NL2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25 09时00分;

5. 3 .5  23NL3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26 09时00分;

5. 3 .6  23NL4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27 09时00分;

5. 3 .7  23NL5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28 09时00分;

5. 3 .8  23NL6标段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7月 31 09时00分;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

5.5 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5.5.1  23WQ1标段投标保证金:20万元;

5.5.2  23WQ2标段投标保证金:19万元;

5.5.3  23NL1标段投标保证金:25万元;

5.5.4  23NL2标段投标保证金:10万元;

5.5.5  23NL3标段投标保证金:12万元;

5.5.6  23NL4标段投标保证金:16万元;

5.5.7  23NL5标段投标保证金:10万元;

5.5.8  23NL6标段投标保证金:22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 1 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林口县交通运输局

话: 0453-5616156

人:林口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林口县林口县兴林大街 222号

人:李先生

话: 0453-5616178

招标代理: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乜河办公楼东侧乜河街 19号

人:于先生

话: 15754637159

电子邮箱: hljhongxuan@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