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郊区六个乡镇部分村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
- 规模: 佳木斯市郊区六个乡镇部分村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87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 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六个乡镇部分村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兴隆村、永安村)、大来镇(大来村)、沿江镇(民兴村)、长发镇(正合村)、望江镇(西付中村)、四丰镇(董家村、顺山堡村) 2.3项目规模:佳木斯市郊区六个乡镇部分村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87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六个乡镇部分村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特别国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六个乡镇部分村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兴隆村、永安村)、大来镇(大来村)、沿江镇(民兴村)、长发镇(正合村)、望江镇(西付中村)、四丰镇(董家村、顺山堡村) 2.3项目规模:佳木斯市郊区六个乡镇部分村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87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2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10.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 jmszbb@126.com 。 10.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10.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10.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红旗路中段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864401000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万象街气象局院内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5804549732 邮 箱:zzzbjms@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电 话:0454-67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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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