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龙葵路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5-12-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龙葵路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该项目选址位于道里区东方大街东侧,武威路南侧,铁顺街西侧合围区域
  • 规模: 该项目新建高级中学一所,共设置36个教学班,每班50人,可容纳学生1800人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龙葵路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道里区东方大街东侧,武威路南侧,铁顺街西侧合围区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服务与勘察设计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包括满足设计要求的全部勘探内容 ; 建筑、结构、给排水(含室外排水)、电气(含供配电)、暖通、景观绿化、道路、室外亮化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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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J0100G25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龙葵路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取得批复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超长期国债及区政府统筹投入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哈尔滨市龙葵路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 地点: 该项目选址位于道里区东方大街东侧,武威路南侧,铁顺街西侧合围区域。

2.3建设规模 该项目新建高级中学一所,共设置 36个教学班,每班50人,可容纳学生1800人。新建高中教学楼、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并配套建设场区管网、校园绿化、道路、化粪池、消防水池、围墙及大门等基础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199.39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3556.73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4700平方米(含400米环形跑道、足球场等),学校绿地面积10919.79平方米,道路面积2022.87平方米,容积率0.50,建筑密度11.40%,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17817.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35.60平方米,包括高中教学楼12984.05平方米,体育馆2526.55平方米,门卫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81.82平方米(位于高中教学楼地下);建设地上停车泊位64个。

2.4 招标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服务与勘察设计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勘察 :包括满足设计要求的全部勘探内容。地质勘察成果需符合建筑报批及后续工程设计要求。

2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规划方案报审及调整、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及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服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含室外排水)、电气(含供配电)、暖通、景观绿化、道路、室外亮化。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工程设计(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经主管部门批复后2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2440000元(勘察费:320000元;设计费:2120000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 工程勘察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 )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项目总负责人 1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3.2.2勘察负责人1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3设计负责人 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

3.2. 4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 3个月的 养老保险证明 2025年09月到2025年11月 ),并提供 养老保险证明 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 5 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 业人员均 不允许兼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获取 招标文件。

3. 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 4 .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 4 .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 4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 5 12 29 19 00分至202 6 01 06 1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见面交易 )- 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19日9时3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9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9 .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 0 .其他

10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 1 .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

址: 道里区工程街 85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刚 0451 - 8451263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 88号

联系人: 王玲

电话: 0451-81888888 3011

邮箱 yw2@zzgj.net.cn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