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监理第三标段

孙吴县发布时间:2025-05-3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监理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孙吴县
  • 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修缮末级田间道路246条总长250.203km,其中生产路(砂石)246条总长250.203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孙吴县;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项目规模/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修缮末级田间道路246条总长250.203km,其中生产路(砂石)246条总长250.203km。侵蚀沟护砌25条总长7.404km,新建沟头防护10座,新建谷坊27座,侵蚀沟秸秆填埋25条总长3.628km。排水沟护砌103条总长106.597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82座。其中:圆涵23座,方涵50座,过水路面9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1条总长为13.557km。其中:机耕路(砂石)1条总长13.557km。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3 05:03:07
存证哈希值:
E1366832B39E4F99E1984DCEEFFCE75A7F59289EC2A5C12A05B8D458A3B2A0E6
区块高度:
12594545

孙吴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 监理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Y1103G250523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孙吴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的批复》黑市农字〔2025〕27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 孙吴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 点: 孙吴县;

2.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7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项目规模 /内容

1) 田块整治工程:修缮末级田间道路 246条总长250.203km,其中生产路(砂石)246条总长250.203km。侵蚀沟护砌25条总长7.404km,新建沟头防护10座,新建谷坊27座,侵蚀沟秸秆填埋25条总长3.628km。排水沟护砌103条总长106.597km。

2) 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建筑物 82座。其中:圆涵23座,方涵50座,过水路面9座。

3) 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 1条总长为13.557km。其中:机耕路(砂石)1条总长13.557km

2.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

标段号

监理范围

招标控制价(万元)

3

施工项目 4、9、10、11标段

133.49

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2.6招标范围: 孙吴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二期)所有标段所涉及工程的监理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 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 2025 5 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4 监理机构 其他 人员:

1 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要求具备工程类注册监理执业资格证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加中级及以上职称

2)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工程类注册监理执业资格证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加中级及以上职称

3 )监理员 3人。要求具备 工程类注册监理执业资格证或 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予以废标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监理机构最低配备人员为 6人,在监理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 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须提供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无行贿犯罪证明 。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注: 查询时间为近三年,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电子印章

3.6 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2025年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3.7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8 本次招标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 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 5 05 30 18时00分至202 5 06 07 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7.2 开标时间为 2025年07月03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刘亮

联系电话: 0456-8422862

人:孙吴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人:佘福辉

联系电话: 0456-84458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24198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