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四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土壤检测)

嫩江市发布时间:2023-09-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嫩江市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四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土壤检测
  • 项目地址: 嫩江市境内
  • 范围: 2.1项目地点:嫩江市境内 2.2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土壤检测):4601272.00元; 二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土壤检测):4627056.00元; 三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土壤检测):4664560.00元; 四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土壤检测):4594240.00元; 五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野外调查取样):1167985.00元; 六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野外调查取样):1174530.00元; 七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野外调查取样):1184050.00元; 八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野外调查取样):1166200.00元 ; 一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3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二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74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三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90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四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0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五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3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六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74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七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90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八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0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2.5标段划分:划分八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25 15:56:0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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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3032658
嫩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1105G23092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依据黑河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黑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黑市三普办【2023】1号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嫩江市农业农村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农业农村局生产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嫩江市境内 2.2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土壤检测):4601272.00元; 二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土壤检测):4627056.00元; 三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土壤检测):4664560.00元; 四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土壤检测):4594240.00元; 五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野外调查取样):1167985.00元; 六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野外调查取样):1174530.00元; 七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野外调查取样):1184050.00元; 八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野外调查取样):1166200.00元。 2.3 服务内容:一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3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二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74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三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90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四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土壤检测):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0个表层样点土壤检测任务; 五标段(多宝山镇、联兴乡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3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六标段(白云乡、塔溪乡、长福镇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74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七标段(伊拉哈镇、霍龙门镇、前进镇、长江乡、嫩江镇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90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八标段(科洛镇、临江乡、双山镇、海江镇野外调查取样):按照全国土壤普查办下达的任务,完成我市布设的1960个样点土壤野外调查采集任务;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2.5 标段划分:划分八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其中, 一至四标段潜在投标人需具备国务院或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五至八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国务院或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一至八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国家或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办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1.2检测单位需对检测结果负责,检测结果需符合国家、省、县三级验收合格为标准。 3.2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一、二、三标段: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四、五、六标段: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 七、八标段: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质疑、投诉也可以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监督部门:嫩江市农业农村局生产股      联 系 人:邰先生、王先生 监督电话:0456-7523701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6-826734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嫩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嫩江市育才大街122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456-7524114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6-8267345 2023年9月25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