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五常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监理
- 项目地址: 拉林镇
- 规模: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5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
- 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常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拉林镇(正黄村、大沟村、韩乡村)、八家子乡(大房子村)、杜家镇(幸福村、四方地村)、安家镇(安家村)、民意乡(黎明村)、龙凤山镇(岗里村、常堡村、王家炉子村、胜源村、学田村、民利村、劳动村、辉煌村)、小山子镇(八一村); 2.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5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 ; 五常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共计45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6监理服务期限: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七个标段,不可兼投兼中,本标段为第七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6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五常市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监理
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
LTGC-2025-0067
/NYJL0106G2509050010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五常市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
5
)3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五常市农村能源与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五常市农业农村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五常市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
拉林镇(正黄村、大沟村、韩乡村)、八家子乡(大房子村)、杜家镇(幸福村、四方地村)、安家镇(安家村)、民意乡(黎明村)、龙凤山镇(岗里村、常堡村、王家炉子村、胜源村、学田村、民利村、劳动村、辉煌村)、小山子镇(八一村);
2.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5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地力提升等工程。(以实际批复文件为准)
;
2.
4
招标范围:五常市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
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10月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共计455日历天
,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
2.
6
监理服务期限: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
2.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七个
标段
,
不可兼投兼中,本标段为第七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
1438128.03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
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近
3个月(202
5
年
6
月至
202
5
年
8
月)
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养老
保险的有效证明
。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
工程
相
关
专业的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
及
以上水利
工程
相
关
专业技术职称
和
培训证书;监理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注:上述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
并提供
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近
3个月(202
5
年
6
月至
202
5
年
8
月)
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养老
保险的有效证明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承诺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涉及地力提升部分的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监理人员(格式自拟)
;
3.5信誉要求:
(
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
总监理工程师
近
3年(20
22
年
1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
(
2)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
总监理工程师
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
(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
总监理工程师
近
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
(
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5)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投标人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
3.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
5
年
09
月
05
日
18
时
00分至202
5
年
09
月
11
日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6日08时30分
。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6日08时30分
。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五常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电话:
0451-53523396
联系人:程先生
招
标
人:五常市农村能源与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五常市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0451-99863132
招标机构: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3楼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麻女士
电
话:
0451-51060768
电子邮件:
lantu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