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及2024年公路建设设计项目

东宁市发布时间:2023-08-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东宁市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及2024建设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东宁市境内
  • 规模: 2.1建设地点:东宁市境内; 2.2建设规模:东宁市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等;东宁市2024年公路建设包括: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所有上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宁市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及2024年公路建设计划项目
  • 范围: 东宁市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等;东宁市2024年公路建设包括: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所有上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宁市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及2024年公路建设计划项目 ; 完成本次招标所含建设规模内的具体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28 15:14:36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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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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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 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及2024年公路建设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000G230828001001

1.招标条件

东宁市 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及2024年公路建设设计项目,是申报 2024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计划的依据 ,项目 招标人为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规模

2.1 建设地点:东宁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 东宁市 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等;东宁市2024年公路建设包括: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所有上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宁市2023年公路水毁恢复及2024年公路建设计划项目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所含建设规模内的具体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不设控制价,以费率形式( %)报价

2.6 结算方式: 按照批次计划下达项目的施工图批复预算中所计列的设计费乘以中标费率作为结算金额

2. 7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9 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 9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12 24 日;共 90 日历天。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 8 质量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7〕358 号)的要求。

2.9 安全目标:满足《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JTG B05-2015)及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 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设备、资金履约能力 且同时 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2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并提供近六个月内( 2023年02月至2023年07月)任意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 2017年07月~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需包含公路设计1个和桥梁设计1个,如同一业绩中包含公路和桥梁只提供1个业绩即可)

( 需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 合同 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 ④设计批复文件或交(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缺一不可 )。

类似项目指桥梁建设项目(包含 危桥改造工程 桥梁新建项目、水毁桥梁建设项目) 公路建设项目(含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道路新建项目)

3. 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中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设计问题引起)的 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记录(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点击“税收违法黑名单”后完整截图保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⑤在近三年(2020年07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0年07月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截图

⑥投 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 202 2 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 D 级或交通运输部 202 2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 D 级。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 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3年08月 28 1 7 00分至2023年0 9 04 1 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4.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 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开标时间为 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网上递交工作。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2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ljggzyjyw.org.cn/ ),在网站首页 -----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2 评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他事项

9 .1 投标单位需申请黑龙江 CA办理本项目适用的CA办理。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牡丹江市 江南兴隆街镜泊湖路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 0453-8120979

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 3号

人:盛先生

话: 0453—36314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102号

人: 刘女士

话: 0453-6300999

箱: yejie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