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时间:2024-04-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新林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新林镇、大乌苏镇、碧洲镇、翠岗镇、塔源镇和宏图镇; 2.3建设规模:路线总长度为296.2km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9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0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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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4-04-10 18: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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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ZZB-2024-0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 新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 发改字 [202 4 ] 3 号) 文件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新林区 交通运输局以 《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新交发 [202 4 ] 4 号)文件批准, 项目业主为 大兴安岭 新林 林业局 ,资金来 源为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大兴安岭 新林 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新林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2. 2 建设地点: 新林镇、大乌苏镇、碧洲镇、翠岗镇、塔源镇和宏图镇

2. 3 建设规模: 路线总长度为 296.2km。其中:新建防火路35条,共计236.96Km;改造4 条,共计59.24Km。道路等级为四级林区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0m,路面结构为3cm 砂土磨耗层+20cm 碎石土(碎石含量70%) 。(具体 内容 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 129,080,333 .00元;

2. 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05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11 30 总工期 199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仅为编制投标文件参考,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 6 招标范围: 施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 8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 9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最低要求:

①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70%;

② 营运资金( 最近三年 流动资产 平均值 - 最近三年 流动负债 平均值 +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 4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3.1.5 信誉最低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 被驱逐出现场;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5) 投标 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2022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 07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05月 07 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自行承担责任。

6.3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要说明: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 ”代替。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电子招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新林区交通运输局

人: 先生

话: 18645712552

人: 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

址: 新林

人: 王先生

话: 16608884888

招标代理: 黑龙江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75号华鸿国际3号楼12层

人: 女士

话: 0451-82362606

电子邮箱: hljzzzbgs@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 要求

1、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70%;

2、营运资金(最近三年流动资产平均值-最近三年流动负债平均值+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

1、近三年为2020年~2022年。年平均营业额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2、如果投标人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减2022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注:

1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 、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 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5、 投标 人未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

1 、近三年为 20 21 1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对1、2、3、4项提供承诺函,对5、6项提供 网页 查询 截图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注: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 、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在岗情况以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中选择的 在岗情况 为准。如选择目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的承诺。

3 拟委任的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附 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 社保缴费明细的出具日期在 2024 1 2024年3月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