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2-11-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宾县宾州镇
  • 规模: 本工程为宾县老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财政高层、龙城嘉园、心缘现代城、土地局家属楼、龙湖湾五个小区红线内原有燃气管道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宾县宾州镇; 2.3招标控制价:3,589,427.27元; 2.4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宾县老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财政高层、龙城嘉园、心缘现代城、土地局家属楼、龙湖湾五个小区红线内原有燃气管道 ; 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04月03日,总工期为10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3 18:50:24
存证哈希值:
F98F5B88BE1AACD4A636C40BC046EAF337C8A8F8FC12E0994DEC30CCFC6B9140
区块高度:
19875149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107G2211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 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已由 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宾发改审批【 2022】14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补贴 ,招标人为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城镇燃气管道、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宾县宾州镇

2.3招标控制价: 3,589,427.27 元;

2.4建设规 模: 本工程 宾县老小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财政高层、龙城嘉园、心缘现代城、土地局家属楼、龙湖湾五个小区红线内原有燃气管道。主要改造内容包含小区红线内地埋管线更换、户内表前阀更换、户内表后管更换、户内安防表具 (物联网)更换、户内报警器(含切断阀)更换、户内自闭阀/过流量阀安装、户内波纹管更换。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04月03日,总工期为100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 3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 2022年 08 -2022年 10 月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须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 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 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4)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运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043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77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其中:黑龙江省华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6)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2年11月28日17时00分至2022年12月05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19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19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

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113.4.248.45:9003)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7982456 /0451-57983344

人: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 宾县宾州镇

人: 王女士

话: 0451-5708710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山街 12-6S号

联系人: 陈女士

话: 0451-84861196 /18045036069

箱: kjgc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