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宁安市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宁安市发布时间:2022-03-1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建设起点为海宁公路与垃圾场公路交界处,终点为宁安市垃圾处理厂
  • 规模: 2.1.1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路线长3.128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采用5.5m,路面宽度4.5m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 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路线长3.128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采用5.5m,路面宽度4.5m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 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路线长3.128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采用5.5m,路面宽度4.5m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3-1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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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0304G2202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宁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 20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发[2021]2号(施工图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安费总投资为617.7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项目建设业主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2.1.1海宁公路至垃圾场公路路线长3.128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采用5.5m,路面宽度4.5m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路面结构:面层:20cm水泥混凝土。基层:20cm  4.5%水泥稳定碎石。

2.1.2桥梁、涵洞:新建盖板涵25.5m/4道,涵洞4.5m/1道。

2.2建设地点:建设起点为海宁公路与垃圾场公路交界处,终点为宁安市垃圾处理厂。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3月28日,交工日期2022年9月27日,总工期:183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合格,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6 招标控制价: 617.73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1 9 01 01 日~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竣(交)日期为准)竣(交)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独立完成过 单项工程施工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及以上施工业绩,且已竣(交)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以竣(交)工证书颁发时间在 201 9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以上四者缺一不可。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1 年 11 月~2022 年 01 月企业为其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1 年 11 月~2022 年 01 月企业为其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1.4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及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02 月23日 09时 00 分至 2022 年03 月02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2 3 16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http://hljggzyjyw.org.cn/) ,在网站首页----- 交易平台---- 远程开标入口页面, 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2 开标时间 202 2 3 16 09 时 00 分。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现场踏勘: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 先生

电话: 0453 -7809006

标 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址: 宁安市古塔东街 9

系 人:付先生

话:0453-7896017

招标代理:黑龙江招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九海浪路牡丹城 A区7号楼101门室

系 人:崔先生

话:1570453099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