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主体
- 项目地址: 大庆林甸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A园
- 规模: 规划容量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总装机容量12MW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主体招标 ;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主体招标的投资、建设、运营 ; 项目一期以林甸县城区为主体,包含周围14个乡镇及工业园区,以及原有填埋场内存续垃圾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0-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0-1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的委托,
现对
对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主体招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
申请一般债券方式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主体招标
。
2.2建
设地点:
大庆林甸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
A 园
。
2.3装机规模:
规划容量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t,总装机容量 12MW。项目分 2 期建设,本阶段为一期工程,新建 1 台 300t/d 机械炉排焚烧锅炉配置 1 台 6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公用系统及辅助设施一次规划设计完成,预留下期扩建条件。机组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
。
2.4招标范围: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投资主体招标
的投资、建设、运营。
2.
5
投资金额:
申请一般债券方式
2.4
亿
元。
2.6
服务范围:项目一期以林甸县城区为主体,包含周围
14 个乡镇及工业园区,以及 原有填埋场内存续垃圾。二期包括大庆让胡路区和后入驻工业园区的企业生活垃圾及满足焚烧条件的工业园区生产垃圾
。
2.7
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拟为
24 个月,计划 2023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
。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应是在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为国企、央企,并具有拟投标项目的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近三年(2018年09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履约要求:
(
1)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承担投资和建设任务,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后
90天
内依据招标人要求办理上报核准申请文件,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司,如需转包,需转包给其他国企或央企;
(
3)投标人中标后,要坚持生态环保原则优化建设方案,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
4)投标人如中标,须独立承担本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任务,保障如期开工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2
年
10
月
09
日
1
4
时
00分至202
2
年
10月
1
4
日
17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10月
31
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
2021年10月
3
1
日
09时00分
6.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3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名称:林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林甸县邮政路西四段路南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1834664755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
3266号君康大厦写字楼9层
联
系
人:
李
先生
电 话: 0451-5103401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