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新建苗圃路及配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丰胜街)监理

桦南县发布时间:2021-09-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桦南县新建苗圃路及配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丰胜街监理
  • 项目地址: 桦南县桦南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0-1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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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0405G21007

1.招标条件

桦南县新建苗圃路及配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丰胜街)监理 已由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 20 19 297 号文件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桦南县新建苗圃路及配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丰胜街)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2 建设地点: 桦南县 桦南镇

2. 4 招标范围: 本工程 施工及保修阶段 全过程 监理 工作

2. 5 计划工期: 计划 开工日期为 2021年10月 20 计划 竣工日期为 2021年11月30日 42 日历天

2. 6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3885.8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 4潜在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16日0时00分至2021年09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同时还应自行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zfcxjst.hlj.gov.cn:3000/Default.aspx)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0 15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1年 10 15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hljggzyjyw.org.cn)和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财政局招标办

联系电话: 0454-6613221

招标人: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桦南县新兴路 29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158451622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飞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 16号联兴大厦209室

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6970055

邮政编码: 150090

电子邮箱: 3164338225@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