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健康街市政管线维修改造工程(通江路至东顺城路)监理
- 项目名称: 依兰县健康街市政管线维修改造工程通江路至东顺城路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
- 规模: 1)污水管线:沿健康街(东顺城路至天年路段)原位更换污水管线,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400-d1400,长度总计600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依兰县健康街市政管线维修改造工程(通江路至东顺城路)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 2.3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污水管线:沿健康街(东顺城路至天年路段)原位更换污水管线,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400-d1400,长度总计600米 ; 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6064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19
项目详情
依兰县健康街市政管线维修改造工程(通江路至东顺城路)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JL0113G220727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依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依兰县健康街市政管线维修改造工程(通江路至东顺城路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依发改审批【
2022】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依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上级争取及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依兰县健康街市政管线维修改造工程(通江路至东顺城路)监理
2.2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依兰县依兰镇
2.3
本项目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
1)污水管线:沿健康街(东顺城路至天年路段)原位更换污水管线,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400-d1400,长度总计600米。(2)雨水管线:沿健康街(通江路至东顺城路)新建雨水管线,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800-d2200,长度总计618米;(3)给水管线:沿健康街(通江路至东顺城路)改造给水管线,采用聚乙烯给水管PE100级,管径dn225-dn400,长度总计506米;(4)道路恢复面积:6750平方米
。
2.
4
监理服务期限(
工期
)
:
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30日,总工期334天
;
2.
5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本工程
施工
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
7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
8
招标控制价
:
160646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
3
个月(
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
)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及证明材料(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
)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1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参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
》,(
2
)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监理组织机构人员。
3.
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
(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信誉承诺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到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提供信誉承诺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
下载招标文
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0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2
年
08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及时间
7.1
开标时间:
202
2
年
08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
7.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http://hrbggzy.org.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要求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
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
2022
〕
14
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
10.3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依兰县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
0451-56003118
。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依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1-56003118
招
标
人:
依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依兰县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51-5600118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星河路与松海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
张
女士
电
话:
1315451633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