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 规模: 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K191+956处(绥滨镇西侧),沿现有旧路布线,经北岗村、五道岗村、富强乡、松滨村,至普阳农场东侧开新线,于普阳农场南侧回归旧路,终点于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K254+197处(柳西分场西侧),路线全长62.241km,其中:主线全长62.241km,新建5.053km,利用旧路改扩建57.188km,旧路利用率91.88%,全线共设置桥梁11座,其中,改线新建大桥127.0m/1座,拆除新建中桥87.0m/1座,拆除新建小桥173.02m/7座,改线新建小桥17.56m/1座,完全利用小桥34.22m/1座,设置涵洞10道,设平面交叉128处,设交通量观测站1处,设养护道班1处(建筑面积1000m2),设汽车停靠站28处,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全长0.391km,完全利用旧路改扩建。项目估算总投资82709.22万元。 原有道路为乡道绥滨至佳木斯公路,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7m,于2005年建成通车。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在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批复后6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9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等)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配合工作;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设计变更图纸等。 2.5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勘察设计标段(标段编号:SJ1)。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 所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6
项目详情
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关于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
》黑发改交通函
[2023]96号文件
批准开展招标工作,建设
资金
来自
绥滨县人民政府
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
,
招标人为
绥滨县
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
鹤岗市绥滨县
。
2
.2
建设规模:
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
K191+956
处(绥滨镇西侧),沿现有旧路布线,经北岗村、五道岗村、富强乡、松滨村,至普阳农场东侧开新线,于普阳农场南侧回归旧路,终点于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
K254+197
处(柳西分场西侧),路线全长
62.241km
,其中:主线全长
62.241km
,新建
5.053km
,利用旧路改扩建
57.188km
,旧路利用率
91.88%
,全线共设置桥梁
11
座,其中,改线新建大桥
127.0m/1
座,拆除新建中桥
87.0m/1
座
,
拆除新建小桥
173.02m/7
座,改线新建小桥
17.56m/1
座,完全利用小桥
34.22m/1
座,设置涵洞
10
道,设平面交叉
128
处,设交通量观测站
1
处,设养护道班
1
处
(
建筑面积
1000m2)
,设汽车停靠站
28
处
,
沥青混凝土路面;连接线全长
0.391km
,完全利用旧路改扩建
。项目估算总投资
82709.22
万元。
原
有道路为乡道绥滨至佳木斯公路,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40km/h
,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
8.5m
,路面宽
7m
,于
2005
年建成通车。
2.
3
勘察设计服务期
限
:
(
1
)在
开始勘察设计日期
后
30
天
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
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60
天
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
3
)初步设计文批复后
60
天
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
4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90
天
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
5
)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30
天
内完成。
(
6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其他工程等)的初勘
、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
算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配合工作;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设计变更图纸等
。
2.
5
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
1
个标段:勘察设计标段(标段编号:
SJ1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
所示。
|
标段号
|
起讫
桩号
|
标段规模
(km)
|
最高投标限价
(
万元
)
|
说明
|
|
SJ1
|
K191+956
~
K254+
197.183
|
62.241
|
913.88
|
本项目全线(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其他工程等)的初勘
、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
算编制及相应的造价分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配合工作;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设计变更图纸等。
|
2
.6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7】358号)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
2.7安全目标:
勘察设计过程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零事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
投标人须
具备以下资质:
(
1
)工程勘察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
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
)
甲级及以上”资质。
(
2
)工程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
在
近年内
(2017
年
3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
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
100
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主体工程的
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注: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指的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项目),
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不是同一项目
;
设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
师职称。
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4
月
间企业为其
至少
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人员缴费明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
1.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
5
信用条件
3.5.1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网站或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谨参与项目投标。
3.5.2
投
标
人在制作或提交投标文件中要附带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投标方信用报告,用于替代不是失信被无执行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或证明。
3.
6
(1)
投标人在
近三年中(
2020
年
3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2)
投标人在
近三年中(
2020
年
3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注
: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3
日
10
:00
时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
10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
工作台
-
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
不
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
3
年
4
月
26
日
9
时
0
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评审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468-3355166
招标人:
绥滨县
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
联系人:
蔡斌
电话:
1376671925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佑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470
号悦山国际
I
栋
1
单元
26
层
13
号
(
住宅
)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18103690801
9、异议受理、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
0468-3355000/12328
受理联系人:孟宪忠
受理网址:
https://ggzyjyw.hlj.gov.cn//
受理邮箱:
tjhyglk@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