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佳木斯市抚远市
- 规模: 路线起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49+500与省道四勤公路交叉处(别拉洪乡西入口),向东沿旧路布线,经别拉洪乡、海兴村、海宏村、海青乡、四合村,终点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115+718处(海青乡与八五九农场交界
- 范围: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概况: 2.1建设规模 路线起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49+500与省道四勤公路交叉处(别拉洪乡西入口),向东沿旧路布线,经别拉洪乡、海兴村、海宏村、海青乡、四合村,终点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K115+718处(海青乡与八五九农场交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
2024
】
388
号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
2025
】
10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法人单位为
抚远市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为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
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路线起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
K49+500与省道四勤公路交叉处(别拉洪乡西入口),向东沿旧路布线,经别拉洪乡、海兴村、海宏村、海青乡、四合村,终点于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 K115+718处(海青乡与八五九农场交界)。
(一)路线全长
66.222公里,建设里程66.192公里。全线设置桥梁324.40米/11座,其中,利用中桥129.54米/2座、小桥194.86米/9座(含利用 30.54米/1座),涵洞53道;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2处,管线交叉4处;交通量观测站1处,客运汽车停靠站7处(14座),养护道班1处。
(二)
K49+500~K96+358和K96+388~K115+722.382段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0.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 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抚远市
2.3 代建服务期:
60
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
36
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开工日期
2025年7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共计1280日历日。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
代建
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4 标段划分:
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
D
J1
。
2.5 招标范围:
代建管理服务
包括
:
(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管理服务;
(2)建设项目信息化。
具体工作内容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信息化工作,包括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等;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
2.6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及符合现行房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
零。
2.8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952,545元(其中代建管理费:7,992,983元,建设项目信息化费:959,562元)。
注:(项目信息化费包含项目信息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购买计量软件费用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拥有
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等
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注:
需提供单位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扫描件并提供以上人员本企业为其缴纳
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以上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
3.3 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1人,
本单位
合法在职员工
,且具有
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
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等级项目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
。
(2)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
本单位
合法在职员工
,且具有
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
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等级项目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
。
(3)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1人,
本单位
合法在职员工
,且具有
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个公路
工程二级及以上公路等级项目
或独立桥梁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
。
注:
1
.
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一人多职。
2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交通运输、道路与桥梁、道桥等专业。
3.业绩要求中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仅限于大修、中修养护工程)。
3.4 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至少承担
2
项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
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
注:业绩要求中公路工程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仅限于大修、中修养护工程)。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
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3.6 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单位近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 ov.cn
)
或
“信用中国
(
黑龙江
)
” 网站
(
www.hljcredit.gov.cn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
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为
2025年0
6
月
10
日
09
时
0
0分至2025年0
6
月
17
日
09
时
0
0分(北京
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
4.2
未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为
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投标
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开
标时间为
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6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
标保证金的金额:
5万元人民币。投
标
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
承诺
的
主要
人
员
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
、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其他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电
话:
0454-6770008
招标人:国道抚远至饶河公路别拉洪至四合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佳木斯市抚远市平安街
179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54-21324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51-83094875
电子邮箱: Jygl0225@163.com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
依
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确定中标人:
(
1
)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3
)
以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
)
以业绩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补遗书编号
(如
有
)、代建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
删减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
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4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
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
义务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7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8
)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9
)
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
内容。
(
10
)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1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
12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3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
4
)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
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
、补遗书编号
(如
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如有
)
。
(
4
)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
(
2
)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
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
投标人的代建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
)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规定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第一个信封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评分分值构成
:
代建管理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
(
技术建议书
)
:
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
绩:
25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
(
报价文件
)
评分分值构成
:
评标价:
10
分
|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
)
评标价的确定
: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
2
)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所有投标人
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
价平均值时不去掉
最高值和最低值
)。
(
3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X
(
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
|
2.2.1
(
1
)
|
代建管理
服务实施
性组织计
划
(
技术
建议书
)
|
35
分
|
组织结构及机
构职责
|
4
分
|
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责一般,得
2.4分;
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科
学合理,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代建管理框架
思路及工作方
案
|
4
分
|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及工作方案一般,
得
2.4
分;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措施得力,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质量管理控制
措施
|
4
分
|
施工阶段质量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科学合理,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工期管理控制
措施
|
4
分
|
工期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
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科
学合理,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安全管理控制
措施
|
4
分
|
安全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
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科
学合理,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合同管理控制
措施
|
4
分
|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
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科
学合理,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环保管理控制
措施
|
4
分
|
环保主要工作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科学合理,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水
保管理控制
措施
|
3
分
|
水
保主要工作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
2.
2
分;较好,得
2.
2
(
不含
)
~
2.6
分;科学合理,得
2.6
(
不含
)
~
3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重点难点分析
合理化建议
|
4
分
|
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一般,得
2.4
分;较好,得
2.4
(
不含
)
~
3.2
分;科学合理,得
3.2
(
不含
)
~
4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2.2.4
(
2
)
|
主要人员
|
25
分
|
代建项目现场
负责人
|
9
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
5.4
分;
每增加
1个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加1.8分,最多加 3.6分。
|
|
||||||||
|
代建项目技术
负责人
|
8
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
4.8分;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加1.6分,最多加3.2分。
|
|
|||||||||||
|
代建项目工程
管理部门负责
人
|
8
分
|
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
4.8分;每增加1个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历加1.6分,最多加3.2分。
|
|
|||||||||||
|
2.2.4
(
3
)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
)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
偏差
率
×100×E
1
;
(
2
)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
率
×100×E
2
;
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
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
百分点
的中分值;
E
1
=
0.2
;
E
2
=0.
15
。
|
|
||||||||||
|
2.2.4
(
4
)
|
其
他
因
素
|
业
绩
|
25
分
|
代建业绩
|
2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15分
;每增加
1
项公路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或独立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或项目代建管理或监理工作,加
5分,最多加10分。
|
|
|||||||
|
履
约
信
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
5
分。
|
|
|||||||||
注
:
1、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加分
项
不设年限要求。
2、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部门负责人业绩需提供所承担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业务评定书或任职文件或公路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项目有关截图或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可清晰体现出负责人名字。
3、投标人企业业绩需按投标人须知
3.5.2
项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得分不予认定。
4、
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仅限于大修、中修养护工程)。
5
、如单个业绩可满足多个加分要求,可分别进行认定。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