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新建电力管廊及电力迁改工程(电力部分)

集贤县发布时间:2026-02-2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新建电力管廊及电力迁改工程电力部分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新建电力管廊及电力迁改工程(电力部分) 2.2本项目总建设内容:1、10千伏部分: ①.新建电缆线路亘长1.2公里,电缆采用YJV22-3*240型一用一备(原有电缆沟支架敷设方式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35244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2-26 10:58:01
存证哈希值:
7E852020BDAC3E3E252454729C8857AE7BEDBFDCE0B83330F3CE14F5220DC4E7
区块高度:
1881971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集贤县 发展和改革 集发改字【 2019】110号 文件批复, 项目资金已到位,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且资金已落实到位 招标人为 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新建电力管廊及电力迁改工程(电力部分)

2. 2本项目总 建设 内容 1、10千伏部分: .新建电缆线路亘长1.2公里,电缆采用YJV22-3*240型一用一备(原有电缆沟支架敷设方式)。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1面。 .将原因架空线路改为地埋电缆,新建电缆线路亘长0.65公里,电缆采用YJV22-3*240型一用一备,(其中直埋套管敷设方式0.47公里,利用原有电缆沟支架敷设0.18公里。)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2面,新建电缆开关台2 .将原因架空线路改为地埋电缆,新建电缆线路亘长0.9公里,电缆采用YJV22-3*240型一用一备,(其中直埋套管敷设方式0.72公里,利用原有电缆沟支架敷设0.18公里。)新建二进四出环网柜4面,新建电缆开关台1 2、66千伏部分: .将原有66千伏架空线路改为地埋电缆,新立电缆终端钢管杆2基,敷设66千伏高压电缆YJLW02-48/66kV-1X240型共计850*3根,电缆采用套管,铺沙盖板敷设方式,新建电缆转角井3座,直线井1座,地埋光缆OPGW-10-50-1(24芯)型900m.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集贤县 经济开发区

2. 4 计划工期: 2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 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分 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11352448.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含)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3 个月( 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 证明 , 养老 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 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以不低于文件中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 专业承包工程”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4参 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

3. 5 本次招标 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提供 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 20 22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 24 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 6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 录的,其 投标 将被否决。

3. 7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母公司出资或部分出资组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 202 6 02月 26 17时 00 分至 202 6 03月04日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3 23 09 00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开标场地: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5.4开标时间: 2026 03 23 09 00

5.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6.其他事项

6.1 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 2023】19号、【2025】24号文件要求,以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6.2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与受理投诉 单位:集贤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人:集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哈同公路集贤县集贤镇同意村段北侧

人: 先生

话: 0469-267501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齿轮路群力第六大道汇智汇景公馆(汇锦庄园)一期 G1栋1单元28层2801室

联系人: 王雪

电话: 13359795177

电子邮箱: jyxmgl2024 @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