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威虎山九寨景区二道至钓鱼台公路项目
- 项目地址: 项目起点位于二道林场柴双线,沿旧路向东布线,经信号村
- 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改扩建旅游道路24.278公里,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1,921,010.00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总工期21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范围: 2.1项目名称:威虎山九寨景区二道至钓鱼台公路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二道林场柴双线,沿旧路向东布线,经信号村、光复村后,于K14+175跨二道河子河,经永兴村、北岔河村、双河村,终点为莲花湖风景区
- 概况: 2.1项目名称:威虎山九寨景区二道至钓鱼台公路项目; 2.2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位于二道林场柴双线,沿旧路向东布线,经信号村、光复村后,于K14+175跨二道河子河,经永兴村、北岔河村、双河村,终点为莲花湖风景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3-28
- 开标时间: 2020-05-07
项目详情
威虎山九寨景区二道至钓鱼台公路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230000000100084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虎山九寨景区二道至钓鱼台公路项目
已由
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
龙森计
[2019]37
7
号
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威虎山九寨景区二道至钓鱼台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牡交发
[2020]320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投资
,出资比例为
2.3223:1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华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威虎山九寨景区二道至钓鱼台公路项目;
2.2 建设地点:
项目起点位于二道林场柴双线,沿旧路向东布线,经信号村、光复村后,于
K14+175跨二道河子河,经永兴村、北岔河村、双河村,终点为莲花湖风景区。主要控制点为柴双线公路、信号村、光复村、永兴村、北岔河村、双河村、莲花湖风景区;
2.3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改扩建旅游道路
24.278公里,建设标准为三级公路标准,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4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51,921,010.00元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总工期214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2.6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
厅公路字
[2011]114
号
)
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
,
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
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70%;
3.1.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2016
年
1
月
1
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25公里的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b. 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4500万(含)以上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注: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公路等级等于或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公路。
3.1.4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5信誉最低要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专业分包。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4日15时00分至2021年3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售价
5
00元(含图纸及参考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第一信封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
hlncglzhb@163.com
)
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
递交,投标人应在各信封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完成第一信封及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
。
5.3第一信封线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此规定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需填报价可用数字“0”代替。
5.4第二信封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将第二信封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邮箱
(
hlncglzhb@163.com
)
。逾期发送的以及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09时00分,请参与本项目各投标单位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6
第二信封现场开标时间
:
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同一地点开标。
5.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万元人民币。
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
72 小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方式或保证保险方式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网
(
http://1.58.199.11:8605/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海林市交通运输局、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13514502217)
招标人:黑龙江省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武汉
电话:
147045356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爱达壹号
loft 6A层617号房间
联系人:刘女士
电子邮箱:
183262196
@qq.com
电话: 0453 - 6665677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
注:
1、提供201
8
年
~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2、年平均营业额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25公里的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b. 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4500万(含)以上与本项目类似公路工程施工。
注: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公路等级等于或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公路。
|
注: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评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查询截图。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信誉要求
|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
1、近三年为
2018年1月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投标人应对1、2、3、4项提供承诺函,对5、6项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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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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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工
|
1人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2)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
1、上述工作经验年限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填入的“工作年限”为准;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年限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填入的“类似施工经验年限”为准。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交通等专业。
3、类似项目是指中国境内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4、近5年:
2016年1月1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在岗情况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选择的“在岗情况”为准。如选择目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的,则投标人应提供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的承诺。
6、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附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的出具日期在
2020年
9
月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