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铁南平房区域自来水安装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铁南平房区域自来水安装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龙江县龙江镇铁南平房区域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铁南平房区域自来水安装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龙江县龙江镇铁南平房区域 2.3计划工期:自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其中施工图设计期限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10日,具体期限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0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铁南平房区域
自来水安装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铁南平房区域自来水安装项目
工程总承包
已由
龙江县发改局
批准建
设,
招标人为
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
来自
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代理机构
为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并实行评定分离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铁南平房区域自来水安装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地点:
龙江县龙江镇铁南平房区域
2.3
计划工期:
自
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结束,其中施工图设计期限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10日,具体期限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
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交验及缺陷修复。
2.5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管径
DN25^225mm给水管网154.719千米等。
2.6
标段划分:无。
2.7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
6509.09
万元
(
其中施工费用
6398.42
万元、设计费用
95.67
万元
、竣工图编制费
15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
工程专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
市政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
以及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
3.1
条件。
3.2.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
、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3
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的资格要求:
3.3.1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
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2
年
1
2
月至
202
3
年
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2
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3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执业资格,具有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
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
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3.
5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具有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2
年
1
2
月至
202
3
年
2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
3.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
2019
年
1
月
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
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
3.7
信誉要求:
(
1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
2
)未被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无行贿犯罪记录(记录内容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否则拒绝投标。
(
3
)
最近
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信用等级评价确定为不合格
或相当于不合格的
,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需提供建设行业
主管
部门
或行业协会
评价文件或
证书
)。
(
4
)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
)列入
“黑名单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登记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由
双
方
共同
下载登记)。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10
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11
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
,
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1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
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
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长青家园
D
区
15
号楼)
。
7.
其他事项
7.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
成、标书加密。
7.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不组织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1
招投标监督
1
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龙江县龙江镇长横街
262号
10.2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0.3线下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龙江县龙江镇长横街
262号
电话:
0452-5820501
招标人:龙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江县龙江镇长横街
262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0452-5842219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青云街
162-1-35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945234138
邮
箱:
1298414438@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