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改迁工程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改迁工程 ; 本项目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验收、交付、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5
项目详情
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改迁工程
施工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改迁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4]742号文件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的批复》批复;初步设计已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22]502号文件关于《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交发[2022]513号文件关于《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复,招标人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电力设施改迁工程
。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
牡丹江
市。
2.3
项目概况
:
本工程涉及
10kV线路及35KV线路迁改。其中:
(
1)改造10kV线路,
主要位于项目的村屯附近段落,不是连续的,总计亘长
2.766千米
,其中
JKLYJ-10/150型高压绝缘导线亘长0.926千米、JKLYJ-10/70型高压绝缘导线亘长0.641千米、JL/GlA-150/20型高压导线亘长0.215千米、ZC-YJLV22-8.7/15-3x240型交联电缆亘长0.984千米×2条;改造0.4kV线路亘长0.892千米,其中JKLYJ-1/70型低压绝缘导线亘长0.423千米、YJLV22-0.6/1-4X70型低压电缆亘长0.429千米×2条、YJLV22-0.6/1-4X240型低压电缆亘长0.04千米×1条;新立及更换10米水泥杆3基、12米水泥杆16基、15米水泥杆18基、18米水泥杆9基、15米电车杆3基;新立宽基塔2基(10D20-J3-18);新装一二次融合断路器3台(五林干1号,五林干2号,五林干3号);共计新打GJ-100型拉线2条,新打GJ-80型拉线14条,新打GJ-50型拉线18条。
(
2)单回35kV柴柳线迁改工程,改造段为35kV柴柳线65#-69#、74#-79#和83#-90#之间。
第一段拆除原
65号、69号水泥杆和原66号、原67号、原68号铁塔,采用原路径,将原65号更换为耐张塔,在原66号的大号侧、原67号的小号侧、原68号大号侧和69号处各分别新立铁塔,其中G3-G4跨越新建公路,此段改造长度为840米。
第二段拆除原
75#-78#之间杆塔,在柴柳75#大号侧的新立G6耐张塔,利用员路径,架设至柴柳78#大号侧的G8耐张塔,后与原线路相接,此段改造长度为468米。
第三段拆除原
84#-90#水泥杆,利旧现有83号耐张塔,利用原路径,选择合适位置组立新的铁塔4基,接至原91号,此段改造长度为948米。
改造段线路长度合计
2.256千米,导线采用LGJ-95/2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OPGW通讯光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验收、交付、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
次全部招标内容
划分为
1
个标段
,
即
A1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为
:
3,938,200元人民币。
2.
7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5
日历天,
计划
开工日期
202
6
年
2
月
1
日
,
计划
交工日期
202
6
年
6
月
6
日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8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9 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许可资格,且在有效期之内。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
具备
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
三
个月(
2025年
10
月
-2025年
12
月)的社保记录(含:
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
。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需提供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
)。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和《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要求的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
(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执业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须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
2020年1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本项目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2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4)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
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
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登记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
2
5
年
12
月
25
日
0
时
00分
至
20
2
5
年
12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等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ggzyjyw.hlj.gov.cn/)
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
6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5
0,000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1
月
14
日
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
.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远程解密即可)。
7
.2开标时间:
202
6
年
1
月
15
日
9时00分
。
7
.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2
号
)。
8.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8.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投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兴隆街与镜泊湖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季先生
电
话:
130098856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
号
联
系
人:
左先生
赵
女士
电
话:
0451-
55337711/
88100152
传
真:
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
55553978@163.com
监
督
部
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