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宝清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宝清县小城子镇
- 规模: 1)新民村至新发村公路里程3.507千米,重新铺筑水稳级配碎石114.8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98立方米,灌缝400米,圆管涵维修1道
- 范围: 对宝清县小城子镇、七星泡镇、夹信子镇的农村公路进行维修养护建设,提高公路行车质量,保证百姓出行安全,对现有混凝土路面进行维修及损毁涵洞改建准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
JTSG0702G241012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宝发改
[2024]66号文件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清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资金来源为
省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2.
2
建设地点:
宝清县小城子镇、七星泡镇、夹信子镇
2.
3
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1)新民村至新发村公路里程3.507千米,重新铺筑水稳级配碎石114.8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98立方米,灌缝400米,圆管涵维修1道。
(2)民七公路至兰凤村公路里程8.707千米,重新铺筑水稳级配碎石902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770立方米,灌缝340米,圆管涵维修2道,新建圆管涵1道。
(3)金沙岗村至新风五队公路里程9.135千米,重新铺筑水稳级配碎石574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490立方米,灌缝600米。
(4)红新村至北山村公路里程3.147千米,灌缝1000米,坑槽 100 平方米。
(5)依宝公路至靠山村公路里程2.547千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旧路面铣刨9150平方米,重新铺筑改性沥青混凝土9150平方米。
(6)青龙山村-双河,里程15.219千米,灌缝 912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2.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
6
计划工期:
总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
1
月
3
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1
1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2.
7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
8
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9招标控制价:2,761,083.3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
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含叁级
)
及
以上
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
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
(
含贰级
)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或以上
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
1个月内(2024年09月)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有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钥及密码,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1.3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
2021-2023年)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1.5
信誉最低要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
(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
4)
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
5)
投标人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
6)近三年内(202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
及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
7
)
本次招标不接受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
3
年度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
1
)投标人须对信誉第(
1
)
~(6)
要求做出相关承诺(
招标文件给定格式)
,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
“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
3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 ”。(
3
)
202
2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
202
3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级对待。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
审的方式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分至202
4
年
10
月
19
日
16
时
00分
(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
4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宝清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69-5423151
招标人:
宝清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宝清县新华路
183号
联系人:
张德涛
联系电话:
1864516550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
16号联兴大厦208室
联
系
人:
吕女士
电
话:
13074591935
电子邮件:
jf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