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施工)第二标段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5-10-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施工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沈阳大街
  • 规模: 新建雨水管线d800—d2400约2.23公里及配套建设检査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施工)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 2.3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线d800—d2400约2.23公里及配套建设检査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0-10 14:31:36
存证哈希值:
A06A2D385F0813739EE6E873D5E3EE3D4CF18FC461EC80F56CCD363210991175
区块高度:
14408713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SG0101G2509300020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己由 哈新审投(初设)〔 2024〕3号 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施工)第二标段

2.2建设 地点: 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

2.3建设 规模 新建雨水管线 d800—d2400约2.23公里及配套建设检査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 4计划工期: 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9月30日,共计324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只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 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 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 招标 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7 标段 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雨水管线 d800—d2200约1.191公里(桩号K0+000-K1+191)及配套建设检査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第二标段:新建雨水管线 d1200—d2400约1.039公里(桩号K1+191-K2+230.384)及配套建设检査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8 最高 投标限价 (或 投资额 29148793.16元,其中第一标段14430112.91元,第二标段14718680.2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社保记录

3 .3 投标人 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 202 3 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 管理 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投标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 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10 10 17 00 分至 2025 10 16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 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4日 09 3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4日 09 30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 “评定分离”评标、 定标 办法,采取商务 标、 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 哈尔滨新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 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黑龙江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黑龙江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黑龙江中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黑龙江中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 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现场核查为准)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enterpriseEvaluationController/qualificationDynamicVerificationList)。

10 . 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 0451-58795593

1 1. 联系方式

招标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利民开发区

联系人:迟先生

话: 0451-5686586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2474号

联系人: 兰先生

话: 0451-86758888-8013

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 受理投诉单位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 2829号

联系人: 韩女士 王先生

话: 0451-58795593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