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残值处置拍卖公告
- 项目名称: 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残值处置拍卖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8
项目详情
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残值处置拍卖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废残值标的:电脑3台、打印机3台、养 护专用小型设 备47台,共计53台国有固定资产。
竞买起始价:3100元
竞价保证金:3100元
增价幅度:100元或100元的整数倍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资产处置经海林市市财政局批准 ,已经予以备案。
3.本项目经本单位研究决定,本次竞价底价为3100元 。
4.交易方式:网上拍卖。
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处置的有电脑3台、打印机3台、养护专用小型设备47
台,
共计53台国有固定资产。竞买人请务
必在竞价前实地查看并确认资产实际数量及状态,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该数量差异
。本次转让的报废固定资产,成交后均由买方自行负责拉运,
包括资产的搬运、装车、运输等全部环节,且拉运过程中产生
的所有费用(如运输费、人力费等)均由买方承担,卖方不另行
支付任何费用。买方需在成交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
产的拉运工作,逾期未拉运的,卖方有权按约定处理(如加收保管费或重新处置)。拉运前,买方应现场核对资产数量、状
态,与公告及成交清单一致后再行拉运;拉运完成后,双方
签署《资产交接单》,资产毁损、灭失等风险自交接完成后由
买方承担。
三、特别声明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转让方提供。转让方承诺对公告
内容
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
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
由转让方承担。
四、申请人
(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 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 请参加。
(二)承诺方式
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意向受让方)愿意作出承诺的 ,承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 在报名时同时上传提交本单位/本人签章后的承诺书 扫描件。
(三)不实承诺的责任
承诺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参与竞价的
,按照违约情况处理
。
五、交易须知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 源平台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 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 选择“ 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 息,提交后 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 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 ggzyjyw .h1j. gov . cn / “线上 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 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 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 事宜 。
(三)意向受让方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
一认证平台”,
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
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提交签章后的承诺书)缴纳竞买保
证金成为竞买人,
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
六、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6年 2 月 28 日9时00分至2026年 3 月 8 日9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 2 月 28 日9时00分至2026年 3 月 8 日9时
实物展示时间:
2026年 2 月 28 日9时00分至2026年 3 月 8 日9时
(二)意向受让方按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步骤操作,提交《 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并经核验通过)后可 缴纳竞买保证金 ,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一点击“生成子账号”,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 3 月 8 日9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 (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 纳至系统生成的 虚拟子账号(须使用竞买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填写并核验通过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 后,意向受让方成为竞买人,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 认书》, 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竞价时间:
2026年
3
月
9
日9时
七、报价规则
1.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 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即受让方)
3.本次竞价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 梯的整数倍。
4.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 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6.在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
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
到某个周期,
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
者即为
竞得人(即受让方)。
八、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携带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 ,应提 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成交确认书》 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具有法律效力,转让方改变成交结果或受让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受让方须在《成交结果 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借《成交确认 书》与转让方签订 转让合同。 签订合同时,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承诺书 承诺的相关证 明材料,以作进一步核验。
(二)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
金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即受让
方)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成
后,由转让方发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 ,现场查验标 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 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 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 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合 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合同指定账户。保证金已转成交价款 的,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可终止标的的竞价活动, 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转让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 后;
3.因政府、转让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 准后 ;
4.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 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 ;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 按约定时 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对受让方有资格要求的,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经转让方进一步核验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资产处置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对本公
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竞买人对竞价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 , 须 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转让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肖劲松
联系电话:0453-5877731
标的物查看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公路养护事业
发展
中心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