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施工一标段
- 项目地址: 第一标段位于宝清县宝清镇四新村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施工 2.2建设地点:第一标段位于宝清县宝清镇四新村、靠山村、红新村、连丰村、庆兰村、郝家村、兴隆村 ; 第一标段宝清镇片区: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建建筑物173座,其中:涵洞131座(方涵65座,圆涵66座),过水路面42座 ; 准。) 建设内容:第二标段七星泡片区: 1、灌溉与排水工程 (1)渠道衬砌83条,总长47.491km; (2)新建建筑物330座,其中:涵洞256座(方涵68座,圆涵188座),斗门74座 ; 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387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SL0702G23110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已
由
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以双农局
[2023] 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及县级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卓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3年宝清县中央预算内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新建)施工
2.
2
建设地点:第一标段位于宝清县宝清镇四新村、靠山村、红新村、连丰村、庆兰村、郝家村、兴隆村。第二标段位于宝清县七星泡镇红峰村、中红村、向华村、解放村、东太村、凉水村。
2.3
建设
规模
:
总建设规模
11.2万亩。其中,第一标段
宝清镇片区建设规模为
5.87万亩,全部为旱田。第二标段七星泡片区建设规模为5.33万亩,水田为1.26万亩,旱田为4.07万亩。
2.4建设内容:第一标段宝清镇片区: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建建筑物
173座,其中:涵洞131座(方涵65座,圆涵66座),过水路面42座。
2、田间道路工程
修缮田间道路
123条,总长107.489 km。其中:机耕路14条,总长29.272 km,全部为砂石路面;生产路109条,总长78.217 km,全部为砂石路面。
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治理侵蚀沟
136条,总长23.418 km。其中:沟头防护100座,谷坊49座,沟道护砌14.567 km,连续式柳编跌水20917.8 ㎡,秸秆填沟1.976km,防冲林灌木柳11.35万株。
4、科技推广措施
建设农林生态监控系统
48套,田间小型气象监测系统8套,土壤墒情监测系统48套,病虫害防治系统8套,建设耕地质量监测平台1套
(注:与七星泡片区共为
1套)
。(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建设内容:第二标段七星泡片区:
1、灌溉与排水工程
(
1)渠道衬砌83条,总长47.491km;
(
2)新建建筑物330座,其中:涵洞256座(方涵68座,圆涵188座),斗门74座。
2、田间道路工程
修缮田间道路
94条,总长80.005 km。其中:机耕路13条,总长18.440 km(其中:水泥路3条,长5.171 km;砂石路10条,长13.269 km);生产路81条,总长61.565 km,全部为砂石路面。
3、科技推广措施
建设农林生态监控系统
48套,田间小型气象监测系统8套,土壤墒情监测系统48套,病虫害防治系统8套,建设耕地质量监测平台1套
(注:与宝清镇片区共为
1套)
。
4、其他工程
建设晒场
1处,总面积11367 ㎡。(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3
年
12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4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387
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
8
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
,总
招标控制价
205473252.57元。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
115831692.87
元。
第二标段:
招标控制价:
89641559.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须
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项目
拟派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
(建造师)
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并加盖公章
),
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三
个月
(
2023年08月至2023年10月
)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
要求: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施工员(工长)
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
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
4)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
5)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加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129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中被通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的排列在后的标段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
202
3
年
11
月
6
日
17时00分
至
202
3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时00分。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其他事项
6.3.1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监
督
人:
朴明义
电
话:
0469-5166700
招
标
人:
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地
址:
双鸭山市宝清县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0469-516670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卓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
559
号
4
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51-82650115
电子邮件:
zhxmgl8888@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