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饶河县
- 规模: 项目区总面积12.97万亩,建设规模为11.4万亩(旱田7.2万亩、水田4.2万亩),其中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10.4万亩(片区一改造提升4.96万亩,片区二改造提升2.44万亩,片区三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
- 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第一标段) 2.2招标编号:ZBGJ-GG2025-0048 2.3建设地点:饶河县 ; 完成饶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大佳河乡、饶河镇、大通河乡、山里乡、西林子乡、马架林场地区障碍土层消除4944.75亩、农田地力提升34876.27亩
项目详情
饶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
(第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
三
批次)
由
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
以《
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饶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第
三
批次
)的批复
》(
双农局
【
2025
】
1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
,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饶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第一标段)
2.2招标编号:
ZBGJ-GG2025-0048
2.3建设地点:
饶河县。
2.4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12.97万亩,建设规模为11.4万亩(旱田7.2万亩、水田4.2万亩),其中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10.4万亩(片区一改造提升4.96万亩,片区二改造提升2.44万亩,片区三新建1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
2.5
招标范围:
完成饶河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次)(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
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
25
年
09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12
月
30
日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建设内容为大佳河乡、饶河镇、大通河乡、山里乡、西林子乡、马架林场地区障碍土层消除4944.75亩、农田地力提升34876.27亩(详见工程量清单)
。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
工程验收标准
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控制价: 39192201.18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
第一标段
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凭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土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或
农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
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务合同或返聘协议。
3.3
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
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3.4
在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
项目负责人
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
投标人不得在
“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6
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文件规定,投标人
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
,不得违规出借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 CA 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
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当投标单位同时中多个标段时,只能中
1
个标段,若出现兼中,中标结果按一标段到二标段顺序从前往后排,该单位同时中标的其他标段中标结果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顺序类推。
注:本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联合体成员均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如有)及图纸(如有)
等材
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28
日
0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3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
黑龙
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的交易平台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
第一标段开标时间为
:
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开
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
9.其它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9.2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对首次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的,给予免费开函,平台信用报告等级评定为A及以上的,保函费用给予8折及以上优惠。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69-5667906
招标人:
饶河县农业开发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吕先生
招标人地址:饶河县
联系电话:
0469-56271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北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52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451-89226666
电子邮件:
zbgjgcjt@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