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1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北石村1桥位于北马架子村前,横跨炮顶子沟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09
项目详情
2021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X2022GC1072)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
黑交发【
2021】313号
文件
批准建设,施工图
设计已由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以
宁交发
【
2022
】
22号文件
批准,项
目业主
及招标人
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建设资金
来自
申请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
2021年宁安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共建设小桥7座,总长度262.3米。具体为:北石村1桥15.54米,北石村2桥11.54米,繁荣桥65.26米,金坑桥68.84米,前斗村内桥43.56米,青山村1桥27米,青山村2桥30.56米,桥梁全宽均为8.5米。
2.3建设地点:北石村1桥位于北马架子村前,横跨炮顶子沟;北石村2桥位于北石3队前,横跨炮顶子沟;繁荣桥位于马河乡繁荣村前,横跨黑瞎子沟;金坑桥位于马河乡金坑村前,横跨四道河;前斗村内桥位于马河乡前斗村内,横跨马莲河;青山村1桥、青山村2桥分别位于马河乡青山村进、出村位置,横跨黑瞎子沟。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
2
年
8
月
15
日
,交工日期
202
2
年
11
月
30
日
,工期
108
日历日
。缺陷责任期
2
年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
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
省相关规定
。
2.8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
桥梁名称
|
桥梁全长(米)
|
桥梁全宽(米)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
北石村
1桥
|
15.54
|
8.5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
13606446.00
|
|
北石村
2桥
|
11.54
|
8.5
|
||
|
繁荣桥
|
65.26
|
8.5
|
||
|
金坑桥
|
68.84
|
8.5
|
||
|
前斗村内桥
|
43.56
|
8.5
|
||
|
青山村
2桥
|
30.56
|
8.5
|
||
|
青山村
1桥
|
27.00
|
8.5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标准的合法企业。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7年8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至少独立完成过单项超过
50米以上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3)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要求:具有道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4
)财务要求:
①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21年流动资产-2021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
2
本项目施工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近三年(
2019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2021年度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0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申请。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登记报名时间先后为准。
3.
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
2
年
7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
3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
4
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
。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将
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本项目
将
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监督人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53-8854881
招标人: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三楼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453-7896017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98号双子金座9层
联系人:
曹工
电话:
0451-8289211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