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绥滨县绥滨镇
- 规模: 对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沿线所涉及的乡镇及农场占地范围内电力设施进行迁移设计、施工,建设里程47.465公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绥滨县绥滨镇、绥东镇、二九零农场、连生乡 2.3总投资额:71985万元 2.4建设规模:对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沿线所涉及的乡镇及农场占地范围内电力设施进行迁移设计、施工,建设里程47.465公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甲方负责监督采购设备全过程)、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DL1002G2506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
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地方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绥滨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拓典航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
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绥滨县绥滨镇、绥东镇、二九零农场
、连生乡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沿线所涉及的乡镇及农场占地范围内电力设施进行迁移设计、施工,建设里程
47.465公里
2.4招标范围:本标段为 EPC 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
2)工程施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
5
计划工期:
13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025
年
07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
2025
年
11
月
30
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
6设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7工程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8最高投标限价
:
4,681,200.00
元
(设计费:
200,000.00
元;建安费:
4,481,200.00
元
);
2.
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须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3个月内(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成立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机电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内(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新成立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2.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
1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
3.
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指202
2
年
1月1日~202
4
年
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
5
信誉要求:
3.5.1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zxgk.court.gov.cn/
,最终查询结果以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
)。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2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
3年
内(
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
,最终查询结果以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
)。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3.
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3.
8本项目不允许施工联合体投标,允许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
。
3.8.1牵头人为施工投标人;
3.8.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
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在投标登记时提交该协议的原件;
3.8.3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
3.8.4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
材料;
3.8.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6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等
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6
月
19
日
17时00分至
2025
年
06
月
26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
。
6.2开标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刘选吉
联系电话:
15146627141
招标人:
绥滨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滨县绥滨镇通江路北段东侧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1376671925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拓典航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向阳区解放路
408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603689135
电子邮箱: tdhgxmgl@163.com
3.招标文件正文-国道丹阿公路同绥界至绥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电力设施迁移EPC工程总承包.pdf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