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城镇
- 规模: 建设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接入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建设的220kV升压站,扩建#2主变及其配套设备(16台风机,单基容量6.25MW ; 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8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城镇、西联乡、西河镇、发展乡境内; 2.3建设规模:建设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接入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200MW风电项目建设的220kV升压站,扩建#2主变及其配套设备(16台风机,单基容量6.25MW ; 风电场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含调试、检测)、设备(含储能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服务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 开标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
号:
DLSG0000G251110001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
招
标项目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已由
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
100M
W
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
(2025)700号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齐齐哈尔顺灏新能源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
项目总投资为
8.6 亿元,其中,资本金为 1.72 亿元,占总投资 20%,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 6.88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
招标人为
齐齐哈尔顺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晟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工程
总承包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围
2.1 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二期 100MW 风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城镇、西联乡、西河镇、发展乡境内;
2.3 建设规模:建设总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施,接入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新华 200MW 风电项目建设的 220kV 升压站,扩建#2 主变及其配套设备(16台风机,单基容量6.25MW)。(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上施工图设计为准)
。
2.4
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8月31日(
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
。
2.5 招标范围:
风电场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含调试、检测)、设备(含储能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服务内容
。
2.
6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2.8 最高投标限价:
82800万
元。其中设备限价
285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53357万元(含施工辅助工程,储能设施工程及其它费用),勘察设计限价943万元。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含
甲级
)及以上
设计
资质
或
电力行业
(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含
乙级
)及以上
设计
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含
一
级)及以上资质
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一级证书
(含
一级
)及以上资质
、承修一级证书
(含
一
级)及以上资质
、承试一级证书
(含
一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
近五年(
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项目规模100MW(包含100MW)及以上
风电场项目
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方具有业绩即可)(证明材料:合同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证明材料等。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2.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3.3.1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电力相关专业),证企相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3.3.
4
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
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证企相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
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
)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
注
:
以上人员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
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20〕92
号)》
中规定的
6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5
要求投标人承诺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专业、数量和资历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3.
6投标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近三年20
22
年
1月1日-202
4
年
12月31日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5对投标人信誉要求:
(
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行政处罚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
2)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记录内容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否则拒绝投标。
(
3)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负责人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数字证书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由牵头方下载登记)。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8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9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本项目投标。
4.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数字证书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4.4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5
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4.6 公示期内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企业的资质、信誉、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核查,如发现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投标企业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法规行为情形的,拒绝其本项目投标资格。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
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
字证
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
量清
单
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
)
,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中
相
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分
。
5
.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
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
登
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7.3 评审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
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
式
招
标
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克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人:谭先生
电话:
13351620766
招标人:
齐齐哈尔顺灏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城镇、西联乡、西河镇境内大兴社区
3号楼东侧平房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
138428699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晟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珠江路
225号泰山家园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15045292999
电子邮箱:
1754216703@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_EpSingleQuotes__EpSingleQuotes_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