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 项目名称: 肇东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第一标段第二三四标段
- 规模: 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在已规划的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区实施,培育粪便收集处理还田实施主体,集成秸秆粪肥还田模式,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结合秸秆翻埋还田、粪肥抛撒,开展整地作业 ; 5.农业生产机械配套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具备整地作业能力
- 范围: 2.1项目名称:肇东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 2.2服务地点:绥化市肇东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在已规划的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区实施,培育粪便收集处理还田实施主体,集成秸秆粪肥还田模式,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结合秸秆翻埋还田、粪肥抛撒,开展整地作业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4-01
项目详情
肇东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SG0000G2203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1年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13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东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
2.2服务地点:绥化市肇东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在已规划的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区实施,培育粪便收集处理还田实施主体,集成秸秆粪肥还田模式,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结合秸秆翻埋还田、粪肥抛撒,开展整地作业。实施面积5万亩,其中:秸秆离田地块有机肥还田4.3万亩,每亩有机肥还田2立方米,整地达待播状态(免耕地块除外)。实施地点为宣化乡丰原村0.83万亩、宋站镇晓光村1.08万亩、太平乡东合村1.67万亩、跃进乡龙庄村0.72万亩;秸秆翻埋还田地块有机肥还田0.7万亩,每亩有机肥还田1.5立方米,结合翻埋达待播状态。实施地点为跃进乡龙庄村0.7万亩。
2.4服务期限: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
2.5质量标准:粪肥要经无害化处理,确保施用安全,杜绝污染等,还田粪肥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整地等作业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
2.6招标范围:肇东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有机肥还田实施主体。
2.7标段划分:划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
:太平乡有机肥还田面积1.67万亩,每亩有机肥还田2立方米,招标控制价为308.95万元;
第二标段
:跃进乡有机肥还田面积1.42万亩,其中0.72万亩为每亩有机肥还田2立方米,0.7万亩为每亩有机肥还田1.5立方米,招标控制价为238.2万元;
第三标段
:宋站镇有机肥还田面积
1.08万亩,每亩有机肥还田2立方米,招标控制价为199.8万元;
第四标段
:宣化乡有机肥还田面积
0.83万亩,每亩有机肥还田2立方米,招标控制价为153.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备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施用能力的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施主体。
2.种养结合比较充分,就近有足够数量畜禽粪便来源,有堆沤场地,有一套成熟的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
3.抛撒机械及配套动力机械充足,具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任务的能力,必须安装轨迹模块。
4.优先扶持有能力就近收集处理畜禽粪便、有就地堆沤有机肥经验、土地规模经营规模面积较大的实施主体。
5.农业生产机械配套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具备整地作业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3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3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3月
09
日
17
时
00分至2022年03月
14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
4
月
01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
04
月
01
日
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东市农业农村局
招
标
人:肇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绥化市肇东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5-294221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联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丽江路287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5776760210
电
话:0451-51137770
电子邮件:
lazb7777@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